增建物屬瑕疵擔保遭拆買方可求償
2013年09月28日
【潘姿羽╱台北報導】預售屋常發生交屋後與預期不符。部份建商會在申請使用執照後,變更隔間牆或陽台外推,就是所謂的「二次施工」,這些都屬於違建,專家建議,不論購買預售屋或成屋,都應確認有無違建,以免遭舉報便須拆除。
常有建商為了增加房屋使用坪數,吸引民眾購買,透過二次施工放大室內空間,或暗示民眾日後可自行增建。不過《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明訂,建築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增建或變更,皆屬於違章建築,有遭拆除的風險。
民眾看屋時,銷售業者會提供精美的家具配置圖,透過裝潢華麗的樣品屋介紹未來格局,其實家具配置圖、樣品屋多為廣告表現手法。金磚動力行銷副總經理施孝文透露,若發現圖面、樣品屋用「虛線」註明原空間位置,可能代表此處有二次施工,應進一步詢問空間配置是否合法。
要求簽委託書避責任
施孝文指出,曾聽聞建商要求客戶簽「裝修委託書」、「二次施工同意書」,意即該二工部分是買方委託興建,或經買方同意後進行,藉以規避責任。他建議民眾,若對銷售說詞有疑慮,可上網搜尋相關法規,並請案場出示建築執照圖、竣工圖,確認圖面與現場是否一致。
施孝文表示,建築物使用執照圖除了可看出原先規劃,也會標註是否作為開放空間,只要比對圖面,便可能避免日前新北市新板特區豪宅因佔用開放空間,遭政府強行拆除情況。
都會區寸土寸金,採複層式挑高樓板的建案也愈來愈多。施孝文提醒,這類挑高產品銷售時,案場可能告知民眾可以自行增建夾層,但此行為同屬二次施工,應審慎衡量利弊。
賣方須告知有無增建建築物陽台外推情況普遍,中古成屋也常會看到陽台外推的產品。住商不動產總部加盟行政處協理吳光華表示,這種增建物屬於「瑕疵擔保」的範疇,買賣時,賣方須告知有無增建,並註記於不動產說明書,否則未告知而日後遭拆,買方可因標的物價值毀損而求償。
吳光華提醒購屋人,購買成屋時,除了詢問房子有無增建或外推情形,也要核對權狀和實際屋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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