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國產局3副局長 判重刑

國有財產局3位前後任副局長都在同一件賣地弊案栽跟頭,捲入圖利醜聞。資料照片

賤賣國土 圖利建商「自甘下流」
2011年01月01日
【綜合報導】統管全台國有土地資產的財政部國有財產局,3位前、後任副局長蘇維成、陳官保、莊翠雲,涉與峻和建設勾結,縱容建商以人頭「假租屋真購地」,將北市精華區5筆國有地共450坪,以遠低於市價賣給建商蓋屋牟取暴利,圖利建商1.2億元。3人昨一審被依圖利等罪分別被重判15年、13年、8年徒刑,法官痛斥涉案官員「自甘下流!」此案共有15名國產局官員被判有罪。

台北地院承審法官楊台清昨沉痛說:「蘇維成等位居高階,不能清廉自守,卻自甘下流!」、「基層公務員因此風行草偃、自甘墮落,同流合污!」楊指出,這件賤賣 國土案過程長達3年,土地申租、申購文件的簽核批示經過十多人之手,「卻沒有任何一個官員保持風骨,依法提出異議,實在令人惋惜。」

當年聲援真諷刺

諷刺的是,此案3年前由檢方起訴時,當時國產局還發新聞稿以「遭受不白之冤,真是情何以堪」聲援自己人。國產局局長張佩智昨表示,法官已做成判決,另一邊是自己同事,這時說什麼都不適宜。

已提前退休的蘇維成昨表示,當時是依法辦理,對於被判重刑,「會上訴,極力爭取個人清白。」現任財稅人員訓練所副所長陳官保也說,會爭取上訴。另國產局副局長莊翠雲出國休假無法聯絡上,財政部昨立即將她調整為財政部參事。

判決指出,此案犯罪手法是以人頭「假租屋真購地」蠶食鯨吞國有土地,被賤賣的國有地,是位於北市杭州南路、金華街、潮州街、牯嶺街的5筆林務局老舊眷舍,位 於北市精華地帶大安區和中正區。2003年,建商峻和公司負責人蔡銘俊透過關係與時任國產局北區辦事處處長的蘇維成搭上線,然後安排眷舍原住戶的親友承租 眷舍,再轉租給人頭,讓人頭取得優先承購權並向國產局申購讓售。

國產局官員賤賣國土手法

15官員被判有罪

國產局官員無視出租轉租的違法事實,竟自2003年至2006年,讓建商人頭以公告現值逐筆取得房地所有權,順利以低價取得方正的黃金地段5筆土地共450坪。

檢方3年前曾委託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估價,這450坪土地市價4億6600多萬元,國產局只以公告現值3億4300多萬元賣出,圖利建商1.2億元。

蘇維成等15名官員與11名建商人員共26人,應訊時否認官商勾結,蘇等官員強調依法出租眷舍、讓售土地,甚至請求法官函詢國產局解釋相關法令,但法官不採 納,認為官員「相互掩護 ,強詞奪理,指鹿為馬,明顯掩耳盜鈴,毫無悔意」,指蘇等官員因與建商有私交、民代關說壓力等因素,故意曲解讓售的相關法令。

法院雖沒查出涉案15名官員收賄,但昨仍依圖利罪將他們判刑5年6月至15年不等。11名建商人員則以峻和負責人蔡銘俊被依圖利罪共犯等罪判刑10年4月最重。至於涉嫌關說的民代是誰,法官不願透露。

蓋高樓每坪80萬

記者昨走訪5筆被賤賣的國有地,其中潮州街55巷3號、牯嶺街5巷10號及12號土地已被建商蓋成7層高樓出售,金華街82號及82-2號土地也已蓋成高樓出售。附近房仲業者指出,這些土地都在高級文教區,屋價高達每坪60萬至80萬元起跳。

至於政府可否收回被賤賣的國有地?律師蔡文玲表示,法律規定物權採登記主義,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這些地政府要不回來。律師莊秀銘指,政府只能等此案判決有罪定讞後,向違法失職的官員提告求償。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助理教授楊宗憲指出,「讓售」規定其實立意良善,可讓國有地承租戶有機會取得產權,但會造成官員圖利建商,關鍵在讓售價格為低於市價的「公告現值 」,以北市而言,土地公告現值幾乎不到市價一半,當然有利可圖,長遠來看,政府應加速讓公告土地現值更趨近市價,才能杜絕弊端。

莊翠雲 58歲
現職:國有財產局副局長(即日起調任財政部參事)
案發應訊時職務:國有財產局北區辦事處處長(11職等,月薪約10萬元)
學歷: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畢業
經歷:國有財產局專員、視察、科長、專門委員、主任祕書

陳官保 54歲
現職:財稅人員訓練所副所長
案發應訊時職務:國有財產局副局長(12職等,月薪約10~12萬元)
學歷: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畢業
經歷:國有財產局組長、科長、北區辦事處處長 

蘇維成 55歲
現職:新北市板橋區多福豆花店老闆
案發應訊時職務:剛從國有財產局副局長退休
學歷: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畢業
經歷:國有財產局北區辦事處組長、課長、科長、處長、主任祕書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被國產局賤賣的北市杭州南路附近多筆土地,有的已蓋大樓(右圖),有的仍在養地(左圖箭頭處)。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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