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14:36
台北1名潘姓男子,4年前買北市文山區1戶3樓房屋,入住後發現空調排水設計不良,導致排水集中3樓而漏水,憤而向建商德安開發求償87萬元,德安辯稱依主管機關核發的建築圖施工,設計並無不當,但法官依鑑定報告,確認空調排水設計讓排水集中在3樓才導致漏水,判德安要賠18萬元。
法院調查,潘男在2007年初以近千萬元價格買下文山區「德安家康」社區3樓房屋,1年多後某日下一場大雨,空調排水管污水竟灌入室內,導致電腦等多項電器泡湯,潘男找出漏水原因後,委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確認是大樓排水設計瑕疵,憤而要求德安減少屋價81萬餘元,並賠償屋內財損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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