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昕國際(5213)昨(28)日處分新莊副都心土地,土地出售每坪單價高達220萬元,總交易金額為8.78億元,亞昕獲利1.6億元。
公司表示,處分利益最快將於2013年第1季入帳,而林口2筆土地處分案,2013年仍將持續進行。
亞昕昨天處分新莊副都心土地予新潤興業及希華建設2家公司,該筆土地面積為399.09坪,每坪單價220萬元,亞昕獲利1.6億元,以公司股本32.15億元計算,EPS貢獻度近0.5元。
而亞昕2012年第4季原打算處分林口2筆分別為600及300多坪土地,但因與買家仍在協商當中,預計林口土地處分案將在2013年繼續進行。
亞昕目前在北市承德路四段「餘白」、林口「日向」及新莊「平方」等3建案。其中「餘白」已完銷,另2案銷售率已達9成,目前已進入交屋階段,12月將持續入帳。
此外,12月營收另一爆發來源,為亞昕開發與樸園開發合推的林口「天地昕」個案。
總銷55億~60億元,亞昕開發分配總銷金額約45億元,目前銷售率在6成以上,預計明年底後年初完工。
亞昕國際(5213) 出售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土地1筆公告
發言時間 101/12/2816:27:05
主旨 : 出售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土地1筆公告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38-1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1/12/28~101/12/28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319.31平方公尺,折合約399.09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2,200,03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78,01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希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0%)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約新台幣1.6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第一期簽約款:簽約時支付新台幣87,801,000元
第二期用印款:產權移轉文件用印時支付新台幣87,801,000元
第三期完稅款:土地增值稅完稅支付新台幣175,602,000元
第四期尾款:移轉登記及抵押貸款完成支付新台幣526,806,000元
但最遲不得逾民國102年4月1日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估價報告及市場價格擬定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理德冠昱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858,046,295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蔡連春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1)中市地估字第00003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非為關係人之法人
經紀費用:約總交易金額的1%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營業收入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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