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買屋殺價 車位價竟灌水

業者稱工程款不能議價 女怨被騙
2013年03月22日

【李定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看中新莊頭前重劃區某建案新屋,代銷公司表明車位價兩百一十萬元,因是工程款無法殺價,她談定房屋每坪四十二萬元單 價,但簽約時發現車位降成一百七十萬元,房屋卻增加成每坪四十三萬元,她認為代銷公司「將價格搬來搬去,根本就是欺騙消費者!」氣得一狀告上消保官,不過 雙方協調未果。

住在新莊區的投訴女子表示,去年六月在頭前重劃區購買新建案,與代銷公司議價時,代銷公司表示車位價兩百一十萬元是工程款(工程造價),因此無法議價。她希望以每坪約四十二萬元價格成交,含車位成交總價約一千九百萬元,請代銷公司與建商洽談。

業者稱美化帳面

投訴女子不滿說,代銷公司原本答應,但簽約時發現,每坪單價變成約四十三萬元,車位價格變成一百七十萬元,房屋總價還是一千九百萬元。她詢問為何單價及車位 價格變動時,代銷公司解釋,因為幫消費者爭取較低的價格,為了美化帳面怕數字不好看,因此降低車位價格來抬高每坪售價。

增車位價補單價

投訴女子氣憤表示,之後了解當地的車位價碼,發現當地一百七十萬元就是行情價,代銷公司是製造「拉高車位價格補低單價的假象」,她深感受騙向消保官投訴,代銷公司將價格搬來搬去誤導客戶,「以為買到比較低的單價,實際上是拉高車位價格!」

交易應詳閱契約

消保官召開協調會時,認為代銷公司故意提高車位價、降低建物單價,有欺騙消費者之嫌,但消費者未仔細審閱契約就簽字也有過失,因此提出折讓半數二十萬元補償消費者損失,但業者堅持沒錯,雙方未達成共識,投訴女子不排除將再向民事法庭提出訴訟。
消保官提醒,不動產標的金額龐大,交易過程務必仔細審閱契約。

買屋簽約注意事項

★須有第三方履約保證
★仔細審閱契約內容
★各項買賣價金皆予詳列
★建物、公設、停車位面積分別明列
★保留簽約相關物證
資料來源:新北市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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