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6日電)台北市正義國宅都市更新住戶代表王克強遭槍殺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以證據不足為由,將被控殺人的沈宗基從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無罪。
至於原被檢警認定是幕後主使者、龍聯建設公司董事長葉松年,法院一、二審時,因查無沈、葉的通聯記錄,無法認定葉有教唆犯行,均判葉松年無罪。高院更一審今天仍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在押的沈宗基被提訊出庭聆判,並於獲判無罪後,獲法院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根據法院判決,龍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2年間,推動台北市正義大樓都市更新合建案,合建案的一樓住戶代表王克強於民國98年2月16日上午,在台北市光復南路住家門口遭人開槍射擊,送醫急救不治。
由於案發現場沒有目擊者,且槍手行凶後,從防火巷逃逸,檢警事後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龍聯公司副總經理沈宗基在案發前2天,均在案發現場出現,且王克強遭槍擊當天下午,沈宗基就搭機出境逃逸,檢警因而認為沈宗基犯嫌重大,沈於隔月返台時遭逮。
檢方起訴本案時,認定龍聯公司不滿王克強已索得高額金錢,卻又從中阻礙正義大樓都市更新案,沈宗基因而在舅舅葉松年的教唆下,槍殺王克強,以殺人罪嫌起訴葉松年和沈宗基2人,並求處無期徒刑。
法院一審時,認定沈宗基開槍射擊被害人,以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院二審時,則改認定沈宗基只是參與槍殺王克強,但主謀犯罪者與槍手另有其人,改判沈宗基有期徒刑15年。
案件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合議庭審理認為,雖沈宗基在被害人槍擊的前2天及當天都在案發現場出現,且沈事後搭機出境,但並無明確證據認定沈犯案,且王克強也與他人另有糾紛,不能因此認定沈犯案,因而改判他無罪。10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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