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謝姓男子三年前久病厭世,在住家後方加蓋違建內上吊自殺,去年謝妻透過仲介將房屋以三百五十萬元賣給陳姓女子,陳女裝修房屋時才得知謝男在屋後違建內上吊,憤而提告要求減價,高雄地院判決謝妻與房屋仲介公司應給付陳女一百零三萬元價差。
仲介未轉告買主
本案仲介久大不動產公司曾姓店長昨稱不服判決,已上訴;前屋主謝婦與原告陳女則無法聯繫,不知回應。
陳女指出,去年三月她透過曾姓店長仲介,以三百五十萬元向謝婦買位於公寓一樓房屋,但裝潢整修入住後才從鄰居處得知謝婦配偶曾在屋內上吊身亡,控告謝婦明知房屋為凶宅卻隱瞞,仲介公司也未盡調查責任,使她受到價差損害。
謝婦辯稱,她有將配偶在屋後上吊的事告知仲介,是仲介未轉告買主;房仲公司則說,依內政部公告,須是在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內發生非自然死亡才算凶宅,但謝男上吊處是在屋後方以磚牆與鐵皮加蓋的違建內,根本不算凶宅。
須返還購屋價差但法院認為,凶宅一詞雖無法律上定義,但謝男上吊地點為屋後違建,懸樑處甚至距離房屋窗戶不到一公尺,勢必對住戶生活品質與心理造成重大負面影響,因此該屋明顯是凶宅,謝婦與房仲公司應返還價差。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內湖5期重劃區 中坪數建案增 降門檻 吸金
商辦當住宅遭開罰
值得留意的是,明美公園以東的工商混合區、辦公服務區,依台北市建管處《都市計劃法》,建物應為商辦或工業用,不得做住宅,否則依法罰6~30萬元,甚至斷水電,受罰對象包括起造人及居住者,但卻有多棟建物疑作住宅出售,甚至遭建管處開罰,民眾購屋前須注意。
值得留意的是,明美公園以東的工商混合區、辦公服務區,依台北市建管處《都市計劃法》,建物應為商辦或工業用,不得做住宅,否則依法罰6~30萬元,甚至斷水電,受罰對象包括起造人及居住者,但卻有多棟建物疑作住宅出售,甚至遭建管處開罰,民眾購屋前須注意。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10建案違規施工 最高罰420萬
房市速報錄 2013年10月24日
台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與南港工業區共有10個建案,9月因公共空間二次施工,被北市建管處開罰,日前再度稽查僅一建案內湖「維多利亞嘉醴」改善,其餘9個建案無改善二度被罰。其中使用分區為辦工服務區的內湖建案「忠泰恆美」與「遠雄藝廊」各有14層樓違規,每案開罰420萬元。
北市建管處處長張剛維表示,目前依《建築法》,只要有1層違規,就按層開罰30萬元,會限期3個月要求社區管委會改善,屢勸不聽會以「加重累計」方式重罰建商,並縮短改善期限。記者郭寶懃
台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與南港工業區共有10個建案,9月因公共空間二次施工,被北市建管處開罰,日前再度稽查僅一建案內湖「維多利亞嘉醴」改善,其餘9個建案無改善二度被罰。其中使用分區為辦工服務區的內湖建案「忠泰恆美」與「遠雄藝廊」各有14層樓違規,每案開罰420萬元。
北市建管處處長張剛維表示,目前依《建築法》,只要有1層違規,就按層開罰30萬元,會限期3個月要求社區管委會改善,屢勸不聽會以「加重累計」方式重罰建商,並縮短改善期限。記者郭寶懃
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當知名建商也蓋工業住宅 民眾如何自保?
發表於 2013/09/05 08:00
當知名建商也蓋工業住宅 民眾如何自保?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採訪報導
很多人買房子都會認品牌,專家也說品牌建商的產品較有保障,然而,這波遭臺北市府開罰的「工業住宅」名單,多的是赫赫有名的建商,當知名建商也遊走法律邊緣蓋起工業宅,消費者更須謹慎為自身權益把關。
臺北市建管處針對內湖五期重劃區、南港工業區加強查緝蓋在工業區的純住宅,共查獲10件違規裝修或擅自變更的建案,每案處罰建商30萬元,除了罰款,違規建商已被建管處列入黑名單,往後只要在工業區有新建案,就會派員到工地巡查,以防二次施工,此次遭罰建案,若在六個月內未改善,建管處將連續開罰。
違規建商名單中,驚見遠雄、興富發、新潤、忠泰等大咖建商,其中八處建案基地位於內湖,兩處在南港。建管處指出,這些建案當初申請執照送件的規劃圖,都是工廠與辦公室使用,建商卻私下二次施工改裝成純住宅,不僅違反都市計畫法,還有欺瞞消費者的嫌疑。
建管處說明,工業區的建照應於樣品屋、銷售傳單、廣告等明顯處加註土地使用分區,不可誤導民眾可供作住宅使用,若有不實廣告行為,經公平會開罰或敗訴判決確定時,建管處將廢止建照;在核發使照時,工業區會加註不得違規變更作住宅使用,建商也應在買賣契約及產權移轉時說明。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總經理張欣民提醒,不只是建商,買到違建的住戶也可能遭罰,建商通常會將工業住宅包裝成商務會所、接待會所,建議民眾購屋前仔細看土地使用分區,若為策略型工業區、乙種工業區就必須三思而行。
至於稅賦部分,張欣民指出,只要屬於自住,屋主仍可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房屋稅較低,這也是目前稅捐機關為人詬病的灰色地帶。
民眾Nelson說,欺騙民眾買工業住宅的建商非常可惡,一間房子售價動輒一、兩千萬,市府卻只罰30萬元,黑心建商根本不痛不癢,希望能加重處罰或強制拆除。
當知名建商也蓋工業住宅 民眾如何自保?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採訪報導 很多人買房子都會認品牌,專家也說品牌建商的產品較有保障,然而,這波遭臺北市府開罰的「工業住宅」名單,多的是赫赫有名的建商,當知名建商也遊走法律邊緣蓋起工業宅,消費者更須謹慎為自身權益把關。
臺北市建管處針對內湖五期重劃區、南港工業區加強查緝蓋在工業區的純住宅,共查獲10件違規裝修或擅自變更的建案,每案處罰建商30萬元,除了罰款,違規建商已被建管處列入黑名單,往後只要在工業區有新建案,就會派員到工地巡查,以防二次施工,此次遭罰建案,若在六個月內未改善,建管處將連續開罰。
違規建商名單中,驚見遠雄、興富發、新潤、忠泰等大咖建商,其中八處建案基地位於內湖,兩處在南港。建管處指出,這些建案當初申請執照送件的規劃圖,都是工廠與辦公室使用,建商卻私下二次施工改裝成純住宅,不僅違反都市計畫法,還有欺瞞消費者的嫌疑。
建管處說明,工業區的建照應於樣品屋、銷售傳單、廣告等明顯處加註土地使用分區,不可誤導民眾可供作住宅使用,若有不實廣告行為,經公平會開罰或敗訴判決確定時,建管處將廢止建照;在核發使照時,工業區會加註不得違規變更作住宅使用,建商也應在買賣契約及產權移轉時說明。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總經理張欣民提醒,不只是建商,買到違建的住戶也可能遭罰,建商通常會將工業住宅包裝成商務會所、接待會所,建議民眾購屋前仔細看土地使用分區,若為策略型工業區、乙種工業區就必須三思而行。
至於稅賦部分,張欣民指出,只要屬於自住,屋主仍可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房屋稅較低,這也是目前稅捐機關為人詬病的灰色地帶。
民眾Nelson說,欺騙民眾買工業住宅的建商非常可惡,一間房子售價動輒一、兩千萬,市府卻只罰30萬元,黑心建商根本不痛不癢,希望能加重處罰或強制拆除。
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內湖南港工業區豪宅開罰 購屋可全額退款
2013-9-4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寸土寸金,土地開發取得不易,不少建商遊走法令邊緣,在內湖五期重劃區、南港工業區闢建工廠策略性產業附屬空間、工作室,取得使用執照後,又將空間更改為豪宅販售,房屋熱銷。不過台北市建管處「硬起來」,昨第二度對區域十處建案開罰卅萬元,將連續開罰至改善為止,並勒令往後不能再做家庭使用。台北市法務局昨表示,受騙住戶凡簽約未超過一年,皆可申請全額退費、退屋。
這些建案包括金豐街「合康捷境」、金莊路「維多利亞嘉醴」、金莊路「興富發領袖」、松河街兆鑫建設推案「鼎峰」、重陽路英德建設推案「世界心」,行善路上新潤建設則有「峰哲」及「悅峰」;違規最多屬遠雄建設,竟在石潭路一口氣推出「恆美」、「至美」、「藝朗」三建案。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這些建案位於工商混合區、辦公服務區、第三種工業區、策略型工業區,可做為個人加班休息工作室,依照《都市計畫法》、《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不得做為家庭住宅使用,建管處將連續開罰至建商改正為止。
建管處接獲其他建商檢舉,今年繼四月稽查後,昨日再度稽查,其中「維多利亞嘉醴」違規變更公設,將公共廁所改為住宅交誼廳。而「鼎峰」違規變更梯廳區劃範圍,還拆除共用廁所之牆壁,改裝成兩間住宅廁所供家戶使用。另「世界心」也將各層共用廁所封閉,改為其他用途。
然而,不少民眾因建商廣告已購買成屋、預售屋,這些房戶總價動輒三千萬元以上,後續將衍生龐大消費者糾紛。邱英哲呼籲,購屋者應跳出來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以消費者力量促使建商改正。
契約若超過一年 只能纏訟
台北市法務局長蔡立文指出,若消費者在不知情下購買這些房戶,且契約沒有超過一年,即可檢具建商廣告、交易書、產品介紹等證據,向消保官申訴撤銷交易,全額退費。若契約已超過一年,消費者只能以《公平交易法》建商廣告不實至法院纏訟。不過這些房戶後續轉賣仍要回歸法令,不能再以豪宅方式兜售。
邱英哲說,工業區與住宅區土地取得成本不一,會造成建商間不公平競爭。陳姓土地開發業者舉例,潭美街某處乙工業區用地每坪七十萬元乏人問津,但一旁住三土區每坪要價一六○萬元,成本取得就差了一倍,這些建商顯然牟取暴利。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寸土寸金,土地開發取得不易,不少建商遊走法令邊緣,在內湖五期重劃區、南港工業區闢建工廠策略性產業附屬空間、工作室,取得使用執照後,又將空間更改為豪宅販售,房屋熱銷。不過台北市建管處「硬起來」,昨第二度對區域十處建案開罰卅萬元,將連續開罰至改善為止,並勒令往後不能再做家庭使用。台北市法務局昨表示,受騙住戶凡簽約未超過一年,皆可申請全額退費、退屋。
這些建案包括金豐街「合康捷境」、金莊路「維多利亞嘉醴」、金莊路「興富發領袖」、松河街兆鑫建設推案「鼎峰」、重陽路英德建設推案「世界心」,行善路上新潤建設則有「峰哲」及「悅峰」;違規最多屬遠雄建設,竟在石潭路一口氣推出「恆美」、「至美」、「藝朗」三建案。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這些建案位於工商混合區、辦公服務區、第三種工業區、策略型工業區,可做為個人加班休息工作室,依照《都市計畫法》、《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不得做為家庭住宅使用,建管處將連續開罰至建商改正為止。
建管處接獲其他建商檢舉,今年繼四月稽查後,昨日再度稽查,其中「維多利亞嘉醴」違規變更公設,將公共廁所改為住宅交誼廳。而「鼎峰」違規變更梯廳區劃範圍,還拆除共用廁所之牆壁,改裝成兩間住宅廁所供家戶使用。另「世界心」也將各層共用廁所封閉,改為其他用途。
然而,不少民眾因建商廣告已購買成屋、預售屋,這些房戶總價動輒三千萬元以上,後續將衍生龐大消費者糾紛。邱英哲呼籲,購屋者應跳出來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以消費者力量促使建商改正。
契約若超過一年 只能纏訟
台北市法務局長蔡立文指出,若消費者在不知情下購買這些房戶,且契約沒有超過一年,即可檢具建商廣告、交易書、產品介紹等證據,向消保官申訴撤銷交易,全額退費。若契約已超過一年,消費者只能以《公平交易法》建商廣告不實至法院纏訟。不過這些房戶後續轉賣仍要回歸法令,不能再以豪宅方式兜售。
邱英哲說,工業區與住宅區土地取得成本不一,會造成建商間不公平競爭。陳姓土地開發業者舉例,潭美街某處乙工業區用地每坪七十萬元乏人問津,但一旁住三土區每坪要價一六○萬元,成本取得就差了一倍,這些建商顯然牟取暴利。
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違建將拆 黑心商仍賣屋
婦花4千萬受騙 建商判5月
【張欽╱台北報導】北市蔡姓女子十一年前花四千一百萬元,買下正第建設「師大新邸」一樓新屋,事後發現廚房、臥室與浴室都是外推違建,將遭拆除,憤而提告建商 老闆許清芳等人,歷經十年纏訟蔡女先獲賠五千多萬元,台北地院日前再認定,建商隱瞞違建事實,依詐欺罪判許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三萬五千元。
蔡女昨氣憤地說:「十年來精神、金錢損失不在話下,歷經多次不起訴、再議,才是最大折磨。」蔡女還說:「法院判建商賠償五千多萬元後,建商遲不給錢,還要求 我們還屋、付房租,前年建商轉售該屋竟賣到七千萬元,太惡劣了。」建商許清芳的律師說:「已賠償蔡女屋款及利息,法院還判刑,一定會上訴。」
廣告不實多次挨罰
六十歲的許清芳是新第來亨建設集團董事長,旗下包括正第、展望等多家建設公司,但多數公司均曾因售屋廣告不實,被公平會裁罰十餘次,許也曾因隱瞞消費者銷售夾層屋,被依詐欺罪起訴,九年前還被消基會列為消費糾紛企業黑名單。
這起賣屋糾紛發生在二○○二年四月,蔡女與丈夫得知正第建設在北市羅斯福路推出「師大新邸」建案,標榜「一樓雙庭院大戶超大享受」,到現場看屋,經正第總經理陳遠明、銷售員吳靜瑜說明後,花四千一百萬元買下權狀四十坪、可使用八十坪的一樓房屋。
未料蔡女夫婦入住後,隔年六月就發現住家旁被台北市府張貼違建拆除公告,限許清芳六月三十日前自行拆除,否則強制拆除,兩人才知廚房、臥室與浴室都是違建。
卸責銷售員有說明
蔡女指控,「師大新邸」二○○一年完工取得執照後,許清芳等人未依法變更執照內容,就擅自外推圍牆把前陽台部分變更為玄關,後陽台併入廚房、臥室,上方還施作夾層當臥室、和室,電梯機房則改建成浴室及餐廳,其中廚房、臥室被拆除後,合計僅剩五點五坪,蔡女憤而提告。
許清芳、陳遠明辯稱,沒有欺瞞也未參與銷售,許還指有要求銷售員要說明二次施工、陽台外推,吳靜瑜則辯稱,她事先不知有違建通知。
「以履約保證買賣」
法官認為,正第確曾收到違建拆除通知,還向市議員吳碧珠陳情協助緩拆,可見許等人刻意隱瞞房屋將遭強制拆除的重大訊息,依詐欺罪判許五月徒刑,陳、吳各四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住商總經理室專案主任徐佳馨表示,向建商買成屋可要求五天以上的審閱期,並詳閱不動產說明書,了解房屋有無違建,且可調閱謄本了解抵押貸款情形。徐提醒「最好以履約保證方式買賣,避免有糾紛時討不回錢。」
許清芳小檔案與爭議◎年齡:60歲
◎學歷:台北工專化工科畢業(已改制為臺北科技大學)
◎家庭:已婚,育有2女、父親為老牌企業萬有紙業前董座許老有
◎經歷:
.1981年自創新第營造工程起家,後輾轉成立新第來亨建設集團
.1984年獲「青年創業楷模」獎
◎爭議事件:
.先後以今第、正第、展望、達立、居大與真晶建設名義推新建案,因廣告不實遭裁罰十餘次
.2004年消基會公布消費糾紛企業黑名單,旗下正第、展望建設上榜
.2006年以廣告不實手法,違法銷售夾層屋,遭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張欽╱台北報導】北市蔡姓女子十一年前花四千一百萬元,買下正第建設「師大新邸」一樓新屋,事後發現廚房、臥室與浴室都是外推違建,將遭拆除,憤而提告建商 老闆許清芳等人,歷經十年纏訟蔡女先獲賠五千多萬元,台北地院日前再認定,建商隱瞞違建事實,依詐欺罪判許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三萬五千元。
蔡女昨氣憤地說:「十年來精神、金錢損失不在話下,歷經多次不起訴、再議,才是最大折磨。」蔡女還說:「法院判建商賠償五千多萬元後,建商遲不給錢,還要求 我們還屋、付房租,前年建商轉售該屋竟賣到七千萬元,太惡劣了。」建商許清芳的律師說:「已賠償蔡女屋款及利息,法院還判刑,一定會上訴。」
廣告不實多次挨罰
六十歲的許清芳是新第來亨建設集團董事長,旗下包括正第、展望等多家建設公司,但多數公司均曾因售屋廣告不實,被公平會裁罰十餘次,許也曾因隱瞞消費者銷售夾層屋,被依詐欺罪起訴,九年前還被消基會列為消費糾紛企業黑名單。
這起賣屋糾紛發生在二○○二年四月,蔡女與丈夫得知正第建設在北市羅斯福路推出「師大新邸」建案,標榜「一樓雙庭院大戶超大享受」,到現場看屋,經正第總經理陳遠明、銷售員吳靜瑜說明後,花四千一百萬元買下權狀四十坪、可使用八十坪的一樓房屋。
未料蔡女夫婦入住後,隔年六月就發現住家旁被台北市府張貼違建拆除公告,限許清芳六月三十日前自行拆除,否則強制拆除,兩人才知廚房、臥室與浴室都是違建。
卸責銷售員有說明
蔡女指控,「師大新邸」二○○一年完工取得執照後,許清芳等人未依法變更執照內容,就擅自外推圍牆把前陽台部分變更為玄關,後陽台併入廚房、臥室,上方還施作夾層當臥室、和室,電梯機房則改建成浴室及餐廳,其中廚房、臥室被拆除後,合計僅剩五點五坪,蔡女憤而提告。
許清芳、陳遠明辯稱,沒有欺瞞也未參與銷售,許還指有要求銷售員要說明二次施工、陽台外推,吳靜瑜則辯稱,她事先不知有違建通知。
「以履約保證買賣」
法官認為,正第確曾收到違建拆除通知,還向市議員吳碧珠陳情協助緩拆,可見許等人刻意隱瞞房屋將遭強制拆除的重大訊息,依詐欺罪判許五月徒刑,陳、吳各四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住商總經理室專案主任徐佳馨表示,向建商買成屋可要求五天以上的審閱期,並詳閱不動產說明書,了解房屋有無違建,且可調閱謄本了解抵押貸款情形。徐提醒「最好以履約保證方式買賣,避免有糾紛時討不回錢。」
許清芳小檔案與爭議◎年齡:60歲
◎學歷:台北工專化工科畢業(已改制為臺北科技大學)
◎家庭:已婚,育有2女、父親為老牌企業萬有紙業前董座許老有
◎經歷:
.1981年自創新第營造工程起家,後輾轉成立新第來亨建設集團
.1984年獲「青年創業楷模」獎
◎爭議事件:
.先後以今第、正第、展望、達立、居大與真晶建設名義推新建案,因廣告不實遭裁罰十餘次
.2004年消基會公布消費糾紛企業黑名單,旗下正第、展望建設上榜
.2006年以廣告不實手法,違法銷售夾層屋,遭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瓏山林藝術館罰鍰爭訟 敗訴
作者: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29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瓏山林藝術館社區大樓買賣,爆發交易契約涉及應揭露資訊而未揭露,遭公平會三次開罰共3,700萬元罰鍰爭訟事件,法院昨(28)同時公布三件判決結果,瓏山林企業都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三件判決指出,瓏山林企業沒有在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的資訊,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平會依法裁罰,沒有違誤。
公平會對瓏山林企業的處分,分別在民國100年1月、6月、8月,罰鍰分別是1,200萬、1,000萬、1,500萬元。
瓏山林企業對這三件行政裁處,按件提起行政訴訟,但都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判決書指出,瓏山林企業在台北市內湖區規劃興建藝術館社區大樓對外銷售,依其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第3條房屋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規定,房屋產權登記面積包含1.主建物面積。2.附屬建物面積。3.共同使用部分面積(不含地下層可銷售汽車停車空間及其應負擔之公設面積)等。
依該契約規定可以知首,房屋承購人的產權登記中,關於共同使用部分面積,並不含地下層可銷售汽車停車空間及其應負擔的公設面積,也未包括車道。
可是,瓏山林企業在辦理該建案的所有權登記時,並沒有告訴承購人。
法院指出,瓏山林企業事前沒有在買賣契約中載明,車道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的資訊,且事後也未向承購戶說明共同使用面積增加的理由,就逕行依房屋預定 買賣契約書第5條房屋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的規定,通知承購人進行找補價款程序,顯然是利用交易相對人資訊不對等的弱勢地位,欺瞞或隱匿重要交易資訊導致 承購人認知錯誤。
公平會為此認定瓏山林企業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4條的欺罔行為,法院判決指出,公平會的認事用法,依法有據。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瓏山林藝術館社區大樓買賣,爆發交易契約涉及應揭露資訊而未揭露,遭公平會三次開罰共3,700萬元罰鍰爭訟事件,法院昨(28)同時公布三件判決結果,瓏山林企業都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三件判決指出,瓏山林企業沒有在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的資訊,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平會依法裁罰,沒有違誤。
公平會對瓏山林企業的處分,分別在民國100年1月、6月、8月,罰鍰分別是1,200萬、1,000萬、1,500萬元。
瓏山林企業對這三件行政裁處,按件提起行政訴訟,但都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判決書指出,瓏山林企業在台北市內湖區規劃興建藝術館社區大樓對外銷售,依其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第3條房屋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規定,房屋產權登記面積包含1.主建物面積。2.附屬建物面積。3.共同使用部分面積(不含地下層可銷售汽車停車空間及其應負擔之公設面積)等。
依該契約規定可以知首,房屋承購人的產權登記中,關於共同使用部分面積,並不含地下層可銷售汽車停車空間及其應負擔的公設面積,也未包括車道。
可是,瓏山林企業在辦理該建案的所有權登記時,並沒有告訴承購人。
法院指出,瓏山林企業事前沒有在買賣契約中載明,車道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的資訊,且事後也未向承購戶說明共同使用面積增加的理由,就逕行依房屋預定 買賣契約書第5條房屋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的規定,通知承購人進行找補價款程序,顯然是利用交易相對人資訊不對等的弱勢地位,欺瞞或隱匿重要交易資訊導致 承購人認知錯誤。
公平會為此認定瓏山林企業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4條的欺罔行為,法院判決指出,公平會的認事用法,依法有據。
2013年7月4日 星期四
土增稅 預售期可轉嫁買方
2013年07月04日
【顏嘉瑩╱新北報導】買預售屋時,從預售到完工的土地增值稅多由建商負責,但有民眾向《蘋果》投訴,指購買「宏盛新世界第2期」預售案,合約規定土地增值稅從 「簽約年」就轉由買方負責,等於房子蓋4年就要多付4.8萬元。專家表示,雖然目前內政部頒定的定型化契約是由建商負責到取得使用執照前,但只要買賣雙方 同意,合約內容並無問題。
要多支付4.8萬元
郭先生向《蘋果》投訴,日前向宏盛建設在新北市淡水區購買「宏盛新世界第2期」預售屋案,取得預約單後10天,銷售中心打電話來要他到現場簽約,在簽約時發現合約條文中,宏盛建設將「宏盛新世界第2期」的土地增值稅從簽約年就開始轉由買方支付。
郭先生說,上網查詢發現該地公告現值4年漲28.57%,如果用這樣漲幅來算,從簽約年到過戶年共4年,就要多支付4.8萬元。他質疑,土地增值稅應該由賣方支付,但銷售人員直到簽約時才告知,同時更表明「若不接受可退預約,但後面排隊要買的人很多」根本是變相強迫接受,行為相當「鴨霸」。
雙方同意就算數
「宏盛新世界第2期」專案經理連將龍表示,土地增值稅是由買賣哪一方負責,是由雙方協調,如果買方有問題可直接跟案場連絡。
信 義房屋契約部協理林明堂指出,官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一般預售屋的土地增值稅,都是在使用執照下來、建物過戶給買方後再由買方負責,期間興建時增加 的土地增值稅一律由建商負責,但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合約內容並無問題;中古屋買賣的土地增值稅則是由賣方負擔,確認完稅後才能過戶。
中華民國地政士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志偉說,官版定型化契約僅供參考,加註內容只要雙方同意就算有效,因此民眾在簽約時眼睛就要睜大,若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可現場提出,或請專業人士現場陪同簽約。
土地增值稅小檔案
★定義︰持有土地的這段期間,土地自然增值(即土地不因個人或投資因素所增加的漲價總額)予以合理課稅方式歸公
★類型︰分為「一般稅率」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其中「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一生一屋,享10%優惠稅率
★支付對象︰預售屋土地增值稅通常都由賣方(建商)支付,但雙方可協調由任一方支付;中古屋土地增值稅則由賣方支付
★課徵與計算方式︰
.依公告土地現值做為課徵基準,公告土地現值每年調整一次
.漲價總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面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所申報之土地移轉現值×物價指數╱100×面積-(改良土地費用+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總費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顏嘉瑩╱新北報導】買預售屋時,從預售到完工的土地增值稅多由建商負責,但有民眾向《蘋果》投訴,指購買「宏盛新世界第2期」預售案,合約規定土地增值稅從 「簽約年」就轉由買方負責,等於房子蓋4年就要多付4.8萬元。專家表示,雖然目前內政部頒定的定型化契約是由建商負責到取得使用執照前,但只要買賣雙方 同意,合約內容並無問題。
要多支付4.8萬元
郭先生向《蘋果》投訴,日前向宏盛建設在新北市淡水區購買「宏盛新世界第2期」預售屋案,取得預約單後10天,銷售中心打電話來要他到現場簽約,在簽約時發現合約條文中,宏盛建設將「宏盛新世界第2期」的土地增值稅從簽約年就開始轉由買方支付。
郭先生說,上網查詢發現該地公告現值4年漲28.57%,如果用這樣漲幅來算,從簽約年到過戶年共4年,就要多支付4.8萬元。他質疑,土地增值稅應該由賣方支付,但銷售人員直到簽約時才告知,同時更表明「若不接受可退預約,但後面排隊要買的人很多」根本是變相強迫接受,行為相當「鴨霸」。
雙方同意就算數
「宏盛新世界第2期」專案經理連將龍表示,土地增值稅是由買賣哪一方負責,是由雙方協調,如果買方有問題可直接跟案場連絡。
信 義房屋契約部協理林明堂指出,官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一般預售屋的土地增值稅,都是在使用執照下來、建物過戶給買方後再由買方負責,期間興建時增加 的土地增值稅一律由建商負責,但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合約內容並無問題;中古屋買賣的土地增值稅則是由賣方負擔,確認完稅後才能過戶。
中華民國地政士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志偉說,官版定型化契約僅供參考,加註內容只要雙方同意就算有效,因此民眾在簽約時眼睛就要睜大,若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可現場提出,或請專業人士現場陪同簽約。
土地增值稅小檔案
★定義︰持有土地的這段期間,土地自然增值(即土地不因個人或投資因素所增加的漲價總額)予以合理課稅方式歸公
★類型︰分為「一般稅率」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其中「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一生一屋,享10%優惠稅率
★支付對象︰預售屋土地增值稅通常都由賣方(建商)支付,但雙方可協調由任一方支付;中古屋土地增值稅則由賣方支付
★課徵與計算方式︰
.依公告土地現值做為課徵基準,公告土地現值每年調整一次
.漲價總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面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所申報之土地移轉現值×物價指數╱100×面積-(改良土地費用+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總費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3年6月28日 星期五
建物13坪 雨遮竟佔2.7坪
買家:比房間還大 浪費150萬元
2013年06月28日
對此,「翔之譽」專案經理林育德回應,雨遮均在政府規定的左右長50公分、深度1公尺內,一切均符合法規。他說:「如果不符合建築法規,建照就不會下來了」,並強調建築規劃沒有做事後變更,一切合乎規定。目前該案每坪開價58~62萬元。
雨遮合規定就合法
新北市工務局發言人夏敏華表示,目前合法與否,端看雨遮面積是否在規定範圍內,只要雨遮尺寸符合規定,一切就都算合法。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指出,因雨遮造成的糾紛相當多,在購買前應請銷售員將圖面拿出來「看圖說故事」,同時也要看清楚《不動產說明書》,否則簽約後才發現問題也於事無補。
報你知 雨遮與屋簷 兩者不同
屋簷是從屋頂平台延伸,用來遮陽、遮雨的構造物,雨遮則是在窗戶或開口上方,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雨遮具有遮雨、遮陽、防止火災延燒、增進建築物立面景觀造型、綠建築以及節能等多重功能。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
常見預售屋公設糾紛
雨遮太大:請銷售人員提供圖面、合約書內容,簽約前先看仔細是否與現行法規有出入,或有無符合自身期待
水電管道佔用室內坪數:可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集體要求建商賠償
管道間變停車位:如果造成空間狹小,車輛進出困難,可與建商解除契約
蓄水池變游泳池:契約書上可在公設標註「加倍返還」,到時若公設用途不符,建商須加倍賠償住戶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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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中和區的預售案「翔之譽」遭民眾投訴,買到的雨遮比房間還要大。讀者提供 |
讀者王小姐向《蘋果》投訴,不久前購買中和區「翔之譽」預售屋,房子的權狀是26.43坪,主建物面積13.36坪,包括1.39坪陽台與2.7坪雨遮,當初雖然知道雨遮非常大,卻沒注意,後來才發現光是這個雨遮就比一個房間還大,足足佔了權狀面積10.2%,她說,窗戶設計連開都不能開,等於是「看的到, 用不到」。
目前預售屋雨遮採「登記但不計價」的方式辦理,將雨遮納入建物測繪登記,但不列入房屋買賣坪數。
一般約佔總坪數8%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一般正常雨遮約佔總坪數的3~8%。但王小姐說,買的該戶雨遮卻佔10.2%,「總價約1500萬元,每坪約56萬元,買房子的時候坪數都算在裡面,並沒有分開算雨遮跟室內坪數,好像花了一樣的錢,買到的雨遮卻比房間還要大。」若以該戶雨遮2.7坪計算,王小姐等於花了約150萬元買雨遮。
一般約佔總坪數8%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一般正常雨遮約佔總坪數的3~8%。但王小姐說,買的該戶雨遮卻佔10.2%,「總價約1500萬元,每坪約56萬元,買房子的時候坪數都算在裡面,並沒有分開算雨遮跟室內坪數,好像花了一樣的錢,買到的雨遮卻比房間還要大。」若以該戶雨遮2.7坪計算,王小姐等於花了約150萬元買雨遮。
對此,「翔之譽」專案經理林育德回應,雨遮均在政府規定的左右長50公分、深度1公尺內,一切均符合法規。他說:「如果不符合建築法規,建照就不會下來了」,並強調建築規劃沒有做事後變更,一切合乎規定。目前該案每坪開價58~62萬元。
雨遮合規定就合法
新北市工務局發言人夏敏華表示,目前合法與否,端看雨遮面積是否在規定範圍內,只要雨遮尺寸符合規定,一切就都算合法。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指出,因雨遮造成的糾紛相當多,在購買前應請銷售員將圖面拿出來「看圖說故事」,同時也要看清楚《不動產說明書》,否則簽約後才發現問題也於事無補。
報你知 雨遮與屋簷 兩者不同
屋簷是從屋頂平台延伸,用來遮陽、遮雨的構造物,雨遮則是在窗戶或開口上方,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雨遮具有遮雨、遮陽、防止火災延燒、增進建築物立面景觀造型、綠建築以及節能等多重功能。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
常見預售屋公設糾紛
雨遮太大:請銷售人員提供圖面、合約書內容,簽約前先看仔細是否與現行法規有出入,或有無符合自身期待
水電管道佔用室內坪數:可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集體要求建商賠償
管道間變停車位:如果造成空間狹小,車輛進出困難,可與建商解除契約
蓄水池變游泳池:契約書上可在公設標註「加倍返還」,到時若公設用途不符,建商須加倍賠償住戶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15件建案定型化契約 全違規
2013年06月28日 蔡亞樺╱台北報導
配合內政部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生效,北市府昨公布首度稽查建商使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結果,共稽查十五件建案竟全部不符規定,違規內容含契約審閱期低於五天等。地政局昨說,經複查剩三家改善中,逾期未改最重罰處十萬元。
地政士竟助討債務
地政局主祕張雅音昨指,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五月起上路,北市府也自五月起稽查十五件建案,全不符規定,經複查十二家合格。其中皇勝建設大安有容與綠意開發綠意晶棧各違反七項、九項,限期改正中,否則開罰二萬到十萬元。另皇翔建設大安天昴對契約書內容有疑義,報內政部釋疑中。皇勝及綠意均說配合改善。皇勝至截稿前,尚未回應。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今年上半年成屋交易買賣申訴共四件,如交屋後公共設施損壞等,提醒消費者簽約前務必審閱契約。民眾施先生說,若等到交屋才發現牆壁、廁所出包,建商通常不管。北市府另接獲檢舉「眾信法律地政事務所」地政士違規承攬債務清理業務,開罰五萬元並將該地政士記申誡 一次。
配合內政部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生效,北市府昨公布首度稽查建商使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結果,共稽查十五件建案竟全部不符規定,違規內容含契約審閱期低於五天等。地政局昨說,經複查剩三家改善中,逾期未改最重罰處十萬元。
地政士竟助討債務
地政局主祕張雅音昨指,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五月起上路,北市府也自五月起稽查十五件建案,全不符規定,經複查十二家合格。其中皇勝建設大安有容與綠意開發綠意晶棧各違反七項、九項,限期改正中,否則開罰二萬到十萬元。另皇翔建設大安天昴對契約書內容有疑義,報內政部釋疑中。皇勝及綠意均說配合改善。皇勝至截稿前,尚未回應。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今年上半年成屋交易買賣申訴共四件,如交屋後公共設施損壞等,提醒消費者簽約前務必審閱契約。民眾施先生說,若等到交屋才發現牆壁、廁所出包,建商通常不管。北市府另接獲檢舉「眾信法律地政事務所」地政士違規承攬債務清理業務,開罰五萬元並將該地政士記申誡 一次。
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北捷拒攤電費 共構宅關燈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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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南勢角共構宅「南方之星」管委會不滿北市捷運局不願分攤電費,竟關燈並封閉4號出口。張貴翔攝 |
【李定宇、潘志偉╱新北報導】捷運照明,社區埋單!新北市捷運南勢角共構宅「南方之星」,社區1樓300公尺長廊、捷運4號出口,為旅客通往興南路觀光夜市必 經之路,但每月電費15萬元,社區管委會不滿北市捷運局拒分攤,上月拒開燈、設圍籬阻礙通行抗議。新北市工務局雖協調建商分攤一半電費,但仍無解。旅客痛斥:「社區管委會不該拿民眾通行權當籌碼,萬一出事誰負責。」
南方之星為地上19層、地下3層建物,共有1174戶,前年完工交屋,當時每坪售價約47萬元,目前漲至55萬元,比鄰近房價高約1成。管委會上月初夜間不開燈,還以修地磚為由設圍籬,只留1公尺寬通道供行走。

「快拖垮管委會」
《蘋果》本周二前往察看,4號出口是通往興南路觀光夜市最近的路,圍籬讓許多旅客被迫繞道,入夜後一片黑暗,安全堪慮。旅客不滿說,捷運局與管委會糾紛,「怎拿民眾通行權當談判籌碼」。
南方之星管理委員邵京生說,社區每月負擔長廊電費、清潔費共24萬元,希望捷運局共同分攤,但捷運局連談都不談。主委簡森源也說,5月前長廊電燈都開到深夜11時,管委會快被電費拖垮了,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北市捷運局出示規約說,管委會應負責照明設施維護管理,夜間也應配合捷運開啟。但管委會駁斥,夜間照明開啟時段由管委會決定。
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長蘇志民說,估計該長廊電費每月15萬元,日前已找建商永富開發協調每月分攤5至8萬元電費。但永富開發對此不做回應。
恐引發骨牌效應
新北市議員江永昌痛批,捷運局以規約拒絕分攤電費,不睦鄰,管委會也應釋出善意。台北市聯合開發處長王偉則呼籲管委會照規約執行、撤除圍籬,電費可再談。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大台北地區有許多共構宅,目前僅南方之星拒開燈,擔心此爭議會引起骨牌效應,要求日後共構宅應明確區分責任,避免類似糾紛。
2013年4月22日 星期一
建案施工 鄰宅塌陷3米
婚紗店禮服遭埋 「屋垮了怎麼辦」
2013年04月22日
【林金聖╱台北報導】位在台北市中山區中原街的一處建案,日前施工時疑造成鄰近工地的教堂、婚紗禮服公司及住家地板塌陷三公尺深,且牆壁出現駭人裂縫,疑似因房屋傾斜門窗無法開啟,住戶驚恐說:「我們的財產都在這裡,房子垮了怎麼辦?」建商強調,施工造成附近住戶房子受損,一定負責到底。
營造此建案的敦晶建設公司是新第來亨建築的子公司,負責「中原街四十六號新建工程」地上七層、地下兩層樓的工程,未料大前天施工時,中原街上教堂首當其衝,教堂內地板塌陷,桌椅陷入地底三公尺深洞裡,建商緊急灌漿搶救,塌陷範圍卻持續擴大。
牆裂大縫門卡住
民生東路一家婚紗禮服公司的修改室地板,前天也出現近一坪大、三公尺深大洞,裁縫車、新製禮服等全陷入洞裡,建商獲悉緊急架鋼架頂住牆面,避免房屋龜裂傾倒,再進行灌漿工程補救。婚紗公司總監王裕炯氣憤說:「價值十多萬元的工業用裁縫車還來不及拉上來,就被灌漿淹沒了,施作工人實在太誇張了。」他指出,取消預約訂單、新做婚紗等,初估損失逾五十萬元。
新生北路巷弄內林姓屋主表示,昨費了很大的勁才打開倉庫的大門,發現地板隆起、碎裂,牆壁也出現駭人裂縫,後門完全無法開啟,「我和太太看了真的很傻眼,房子似乎傾斜了。」林太太擔心說:「我們的財產都在這裡,房子垮了怎麼辦?」
建商願負責到底
新第來亨建築協理鄭耀民表示,這個區塊地底下都是流沙,土質鬆軟,造成地層下陷土質流失,現在只能灌漿將地基穩固,造成附近住戶房子受損,公司一定會負責到底。
建案小檔案
★工程名稱:中原街46號新建工程
★營造人:敦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清芳
★設計人:郭志宏建築師事務所
★工程概要:地上7層,地下2層(RC構造)
★預計完工日期:103年1月24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3年04月22日
【林金聖╱台北報導】位在台北市中山區中原街的一處建案,日前施工時疑造成鄰近工地的教堂、婚紗禮服公司及住家地板塌陷三公尺深,且牆壁出現駭人裂縫,疑似因房屋傾斜門窗無法開啟,住戶驚恐說:「我們的財產都在這裡,房子垮了怎麼辦?」建商強調,施工造成附近住戶房子受損,一定負責到底。
營造此建案的敦晶建設公司是新第來亨建築的子公司,負責「中原街四十六號新建工程」地上七層、地下兩層樓的工程,未料大前天施工時,中原街上教堂首當其衝,教堂內地板塌陷,桌椅陷入地底三公尺深洞裡,建商緊急灌漿搶救,塌陷範圍卻持續擴大。
牆裂大縫門卡住
民生東路一家婚紗禮服公司的修改室地板,前天也出現近一坪大、三公尺深大洞,裁縫車、新製禮服等全陷入洞裡,建商獲悉緊急架鋼架頂住牆面,避免房屋龜裂傾倒,再進行灌漿工程補救。婚紗公司總監王裕炯氣憤說:「價值十多萬元的工業用裁縫車還來不及拉上來,就被灌漿淹沒了,施作工人實在太誇張了。」他指出,取消預約訂單、新做婚紗等,初估損失逾五十萬元。
新生北路巷弄內林姓屋主表示,昨費了很大的勁才打開倉庫的大門,發現地板隆起、碎裂,牆壁也出現駭人裂縫,後門完全無法開啟,「我和太太看了真的很傻眼,房子似乎傾斜了。」林太太擔心說:「我們的財產都在這裡,房子垮了怎麼辦?」
建商願負責到底
新第來亨建築協理鄭耀民表示,這個區塊地底下都是流沙,土質鬆軟,造成地層下陷土質流失,現在只能灌漿將地基穩固,造成附近住戶房子受損,公司一定會負責到底。
建案小檔案
★工程名稱:中原街46號新建工程
★營造人:敦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清芳
★設計人:郭志宏建築師事務所
★工程概要:地上7層,地下2層(RC構造)
★預計完工日期:103年1月24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內湖8商辦變豪宅 違規恐再罰
2013年04月20日
【施春美╱台北報導】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為工商混合區,北市建管處去年底查出8棟建物遭建商違法改建豪宅,並依《建築法》開罰建商各6萬元,限一個月改善期已 過仍未改,建管處複查又發現8建物廁所門牆疑遭變更,昨決定再重罰建商30萬元,並要求住戶限期恢復原狀,否則不排除開罰住戶6萬元。
北市議員王鴻薇去年10月質疑內湖區五期重劃區大批建物應做商辦,卻違法做為住宅。
廁所門牆疑變造
北市建管處去年11月起查訪認定,新潤悅峰、新潤峰哲、忠泰恆美、忠泰至美、遠雄藝朗、合康捷境1、維多利亞帝國、興富發領袖等8建案因擅自變更隔間,去年開罰各建商6萬;業者已繳罰款,但限期1個月改正至今未改。
建管處上月複查發現,商辦廁所應集中一處,但管理員卻告知廁所鑰匙由各所有權人保管,懷疑廁所門牆變更位置,因屬重要結構牆不能隨便更改,已發函各管委會通報廁所門二次施工行為人,若為建商,即再重罰30萬元。
建管處表示,開罰建商兩個月後,依法再限所有權人一個月將廁所門牆恢復原狀,否則不排除罰住戶6萬元。
新潤建設業務部經理蔣秀婷說,尊重建管處裁罰。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說,產權已移轉,若要變更須獲所有權人同意,將待責任釐清後決定因應方式。至截稿未取得忠泰、合康、維多利亞及興富發等建設公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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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隔間被開罰6萬元的「遠雄藝朗」建案,廁所門牆疑遭變更恐再挨罰30萬元。資料照片 |
北市議員王鴻薇去年10月質疑內湖區五期重劃區大批建物應做商辦,卻違法做為住宅。
廁所門牆疑變造
北市建管處去年11月起查訪認定,新潤悅峰、新潤峰哲、忠泰恆美、忠泰至美、遠雄藝朗、合康捷境1、維多利亞帝國、興富發領袖等8建案因擅自變更隔間,去年開罰各建商6萬;業者已繳罰款,但限期1個月改正至今未改。
建管處上月複查發現,商辦廁所應集中一處,但管理員卻告知廁所鑰匙由各所有權人保管,懷疑廁所門牆變更位置,因屬重要結構牆不能隨便更改,已發函各管委會通報廁所門二次施工行為人,若為建商,即再重罰30萬元。
建管處表示,開罰建商兩個月後,依法再限所有權人一個月將廁所門牆恢復原狀,否則不排除罰住戶6萬元。
新潤建設業務部經理蔣秀婷說,尊重建管處裁罰。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說,產權已移轉,若要變更須獲所有權人同意,將待責任釐清後決定因應方式。至截稿未取得忠泰、合康、維多利亞及興富發等建設公司回應。
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買屋殺價 車位價竟灌水
業者稱工程款不能議價 女怨被騙
2013年03月22日
【李定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看中新莊頭前重劃區某建案新屋,代銷公司表明車位價兩百一十萬元,因是工程款無法殺價,她談定房屋每坪四十二萬元單 價,但簽約時發現車位降成一百七十萬元,房屋卻增加成每坪四十三萬元,她認為代銷公司「將價格搬來搬去,根本就是欺騙消費者!」氣得一狀告上消保官,不過 雙方協調未果。
住在新莊區的投訴女子表示,去年六月在頭前重劃區購買新建案,與代銷公司議價時,代銷公司表示車位價兩百一十萬元是工程款(工程造價),因此無法議價。她希望以每坪約四十二萬元價格成交,含車位成交總價約一千九百萬元,請代銷公司與建商洽談。
業者稱美化帳面
投訴女子不滿說,代銷公司原本答應,但簽約時發現,每坪單價變成約四十三萬元,車位價格變成一百七十萬元,房屋總價還是一千九百萬元。她詢問為何單價及車位 價格變動時,代銷公司解釋,因為幫消費者爭取較低的價格,為了美化帳面怕數字不好看,因此降低車位價格來抬高每坪售價。
增車位價補單價
投訴女子氣憤表示,之後了解當地的車位價碼,發現當地一百七十萬元就是行情價,代銷公司是製造「拉高車位價格補低單價的假象」,她深感受騙向消保官投訴,代銷公司將價格搬來搬去誤導客戶,「以為買到比較低的單價,實際上是拉高車位價格!」
交易應詳閱契約
消保官召開協調會時,認為代銷公司故意提高車位價、降低建物單價,有欺騙消費者之嫌,但消費者未仔細審閱契約就簽字也有過失,因此提出折讓半數二十萬元補償消費者損失,但業者堅持沒錯,雙方未達成共識,投訴女子不排除將再向民事法庭提出訴訟。
消保官提醒,不動產標的金額龐大,交易過程務必仔細審閱契約。
買屋簽約注意事項
★須有第三方履約保證
★仔細審閱契約內容
★各項買賣價金皆予詳列
★建物、公設、停車位面積分別明列
★保留簽約相關物證
資料來源:新北市消保官
2013年03月22日
【李定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看中新莊頭前重劃區某建案新屋,代銷公司表明車位價兩百一十萬元,因是工程款無法殺價,她談定房屋每坪四十二萬元單 價,但簽約時發現車位降成一百七十萬元,房屋卻增加成每坪四十三萬元,她認為代銷公司「將價格搬來搬去,根本就是欺騙消費者!」氣得一狀告上消保官,不過 雙方協調未果。
住在新莊區的投訴女子表示,去年六月在頭前重劃區購買新建案,與代銷公司議價時,代銷公司表示車位價兩百一十萬元是工程款(工程造價),因此無法議價。她希望以每坪約四十二萬元價格成交,含車位成交總價約一千九百萬元,請代銷公司與建商洽談。
業者稱美化帳面
投訴女子不滿說,代銷公司原本答應,但簽約時發現,每坪單價變成約四十三萬元,車位價格變成一百七十萬元,房屋總價還是一千九百萬元。她詢問為何單價及車位 價格變動時,代銷公司解釋,因為幫消費者爭取較低的價格,為了美化帳面怕數字不好看,因此降低車位價格來抬高每坪售價。
增車位價補單價
投訴女子氣憤表示,之後了解當地的車位價碼,發現當地一百七十萬元就是行情價,代銷公司是製造「拉高車位價格補低單價的假象」,她深感受騙向消保官投訴,代銷公司將價格搬來搬去誤導客戶,「以為買到比較低的單價,實際上是拉高車位價格!」
交易應詳閱契約
消保官召開協調會時,認為代銷公司故意提高車位價、降低建物單價,有欺騙消費者之嫌,但消費者未仔細審閱契約就簽字也有過失,因此提出折讓半數二十萬元補償消費者損失,但業者堅持沒錯,雙方未達成共識,投訴女子不排除將再向民事法庭提出訴訟。
消保官提醒,不動產標的金額龐大,交易過程務必仔細審閱契約。
買屋簽約注意事項
★須有第三方履約保證
★仔細審閱契約內容
★各項買賣價金皆予詳列
★建物、公設、停車位面積分別明列
★保留簽約相關物證
資料來源:新北市消保官
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避買假扣押房屋 交易前調閱地籍謄本
【周承諺╱台北報導】民眾買屋要注意,若不小心買到遭假扣押的物件,可能使權益受損。「假扣押」指債權人為防範債務人處分名下不動產,經向法院聲請獲准;該債務人的不動產將暫時凍結,在期間內不得買賣。
專家表示,為防買到有此債務糾紛的不動產,民眾可調閱地籍謄本查看,釐清賣方是否具有處分權利。由於可執行「假扣押」的範圍包括動產(家具、家電、汽機),
以及不動產部分,與動產相較之下,不動產轉賣須經過多道程序,買賣時間較長,因此大部分債權人會選擇「假扣押」債務人的「不動產」,來確保自身權益。
標註法院字號凍結日期
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遭到假扣押的不動產,可能同時有多個債務人,不建議民眾購買。為免買到遭假扣押的不動產,民眾在買房前可先調閱該物件的地籍謄本。
一般來說,遭到假扣押物件,法院會先行通知地政機關,再由地政人員在地籍謄本標註「法院字號」與「凍結日期」可供民眾清楚分辨。
另外一種檢驗方式,民眾可至現場實地看屋,觀察屋內是否有法院「封條」,永慶房屋法務部協理吳宜學表示,凡是被假扣押的物件可能會在室內、室外門窗貼上封條,有些屋主會要求封條貼在不明顯的地方,民眾看屋時須多加留意。
如果民眾仍有意願購買「假扣押」物件,吳宜學建議,購買前必先釐清2大重點,第1是確認該物件的債權人是否僅有1人,債權關係較為單純。第2項重點則是買賣價款,是否能幫債務人償還債務。
若符合以上2項條件,表示物件產權較為單純,債務人可在收取房款後清償債務,成交機率相對增高。吳宜學表示,通常被假扣押的物件,屋主大多急需現金,有利買方大膽議價,較高機會買到比市價便宜的價格,是一種「買屋險中求」的方式。
一般來說,遭到假扣押物件,法院會先行通知地政機關,再由地政人員在地籍謄本標註「法院字號」與「凍結日期」可供民眾清楚分辨。
另外一種檢驗方式,民眾可至現場實地看屋,觀察屋內是否有法院「封條」,永慶房屋法務部協理吳宜學表示,凡是被假扣押的物件可能會在室內、室外門窗貼上封條,有些屋主會要求封條貼在不明顯的地方,民眾看屋時須多加留意。
如果民眾仍有意願購買「假扣押」物件,吳宜學建議,購買前必先釐清2大重點,第1是確認該物件的債權人是否僅有1人,債權關係較為單純。第2項重點則是買賣價款,是否能幫債務人償還債務。
若符合以上2項條件,表示物件產權較為單純,債務人可在收取房款後清償債務,成交機率相對增高。吳宜學表示,通常被假扣押的物件,屋主大多急需現金,有利買方大膽議價,較高機會買到比市價便宜的價格,是一種「買屋險中求」的方式。
購假扣押物件可大膽議價
盧天成表示,若今天為自身的不動產遭到假扣押,導致無法處理名下的不動產,民眾可向法院申請「限期開庭」,加速法律程序,法院會在6個月內開庭審議,或者是透過與債權人協商,達成償還債務的協議,請求對方撤銷假扣押,以利當事人處分不動產,解決資金困窘。
【假扣押報你知】
★定義
法院暫時查封債務人之財產,並且禁止其處分
★防止買到假扣押房屋
◎民眾購屋前可以先上網至地政機關申調謄本,謄本會有註明物件是否被假扣押
◎假扣押的不動產外會被貼上法院封條,禁止債務人處分資產
★假扣押對屋主影響
如果物件遭假扣押想迅速轉售,可向法院申請「限時起訴」,儘速開庭審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法院暫時查封債務人之財產,並且禁止其處分
★防止買到假扣押房屋
◎民眾購屋前可以先上網至地政機關申調謄本,謄本會有註明物件是否被假扣押
◎假扣押的不動產外會被貼上法院封條,禁止債務人處分資產
★假扣押對屋主影響
如果物件遭假扣押想迅速轉售,可向法院申請「限時起訴」,儘速開庭審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
抽水毀鄰宅 瓏山林判賠186萬
2013年01月01日 劉昌松、張琬聆╱台北報導
中和婦人林月娥不滿對門大樓「四季紐約」超抽地下水,回填又不確實致地層下陷,害她家牆柱有裂縫,與建商瓏山林營建公司協調破裂後打官司,法院據鑑定報告判瓏山林要為施工疏失,賠林婦一百八十六萬多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瓏山林營建董事長陳志棟昨對本案予以否認,他說「四季紐約」已蓋好五、六年,「沒有這回事。」勝訴的林月娥則拒訪。
四季紐約位在新北市中和環球購物中心旁,為地上十五層、地下三層的集合式住宅,林婦就住在大樓對面,二○○八年初,林婦發現家中樑、柱、牆面有龜裂,甚至滲水,林婦陳情後,由改制前的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安排林婦和建商協調,但因雙方對房屋受損程度、鑑定費用認知不同而破局,林婦因此告上法院。
中和婦人林月娥不滿對門大樓「四季紐約」超抽地下水,回填又不確實致地層下陷,害她家牆柱有裂縫,與建商瓏山林營建公司協調破裂後打官司,法院據鑑定報告判瓏山林要為施工疏失,賠林婦一百八十六萬多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瓏山林營建董事長陳志棟昨對本案予以否認,他說「四季紐約」已蓋好五、六年,「沒有這回事。」勝訴的林月娥則拒訪。
四季紐約位在新北市中和環球購物中心旁,為地上十五層、地下三層的集合式住宅,林婦就住在大樓對面,二○○八年初,林婦發現家中樑、柱、牆面有龜裂,甚至滲水,林婦陳情後,由改制前的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安排林婦和建商協調,但因雙方對房屋受損程度、鑑定費用認知不同而破局,林婦因此告上法院。
2012年12月5日 星期三
聯邦建設糾紛多 海砂屋判賠 公設灌水…連連被罰
2012-12-05 01:10 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聯邦建設近年來糾紛不斷,民國九十四年爆發海砂屋訴訟判賠;同年把乙工建案當住宅賣,遭罰五五○萬元;一○○年共有三個建案公設灌水,遭裁罰三七○○萬元,創下最高罰款紀錄。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建議,購屋前務必查明建商信用紀錄。
聯邦建設的「聯邦合家歡」遭檢測出海砂屋,住戶向建商索賠遭拒後,雙方鬧上法院,九十四年法院判賠每戶一百五十萬元;其後住戶自辦都更,不花錢就可換住新大樓,售後利益還可分回,可謂塞翁失馬。
九十七年,瓏山林企業(聯邦集團)的四季紐約,因陽台外推、乙種工業區不得為住宅 ,遭公平會裁罰五五○萬元。據了解,民眾曾投訴到台北縣政府後,縣府高層立即接獲重量級民代關切,基於依法行政立場,最後由行政院公平會處理裁罰。
一○○年一月,台北市內湖區的「瓏山林藝術館」案,因公設不符預售屋契約、車道納入公設,遭罰一千兩百萬元;同年六月,新北市汐止區「瓏 山林長堤」,買賣契約未揭露共用部分含車道,事後要求住戶補價,遭罰一千萬元。同年八月,大直的「瓏山林博物館」案,也以同樣原因,再度被公平會裁罰一千 五百萬元,金額之高創下歷年紀錄。
專家表示,預售屋糾紛多,民眾購買前必須仔細審閱契約內容,不然就是要慎選「信譽良好」的建商。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認為,預售屋資訊不如成屋透明,必須要多了解契約內容,避免事後發生糾紛爭端。
聯邦建設近年來糾紛不斷,民國九十四年爆發海砂屋訴訟判賠;同年把乙工建案當住宅賣,遭罰五五○萬元;一○○年共有三個建案公設灌水,遭裁罰三七○○萬元,創下最高罰款紀錄。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建議,購屋前務必查明建商信用紀錄。
聯邦建設的「聯邦合家歡」遭檢測出海砂屋,住戶向建商索賠遭拒後,雙方鬧上法院,九十四年法院判賠每戶一百五十萬元;其後住戶自辦都更,不花錢就可換住新大樓,售後利益還可分回,可謂塞翁失馬。
九十七年,瓏山林企業(聯邦集團)的四季紐約,因陽台外推、乙種工業區不得為住宅 ,遭公平會裁罰五五○萬元。據了解,民眾曾投訴到台北縣政府後,縣府高層立即接獲重量級民代關切,基於依法行政立場,最後由行政院公平會處理裁罰。
一○○年一月,台北市內湖區的「瓏山林藝術館」案,因公設不符預售屋契約、車道納入公設,遭罰一千兩百萬元;同年六月,新北市汐止區「瓏 山林長堤」,買賣契約未揭露共用部分含車道,事後要求住戶補價,遭罰一千萬元。同年八月,大直的「瓏山林博物館」案,也以同樣原因,再度被公平會裁罰一千 五百萬元,金額之高創下歷年紀錄。
專家表示,預售屋糾紛多,民眾購買前必須仔細審閱契約內容,不然就是要慎選「信譽良好」的建商。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認為,預售屋資訊不如成屋透明,必須要多了解契約內容,避免事後發生糾紛爭端。
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內湖五期 違法銷售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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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隔間的「合康捷境」建案,昨遭建管處開罰6萬元。葉志明攝 |
2012年11月09日
【施春美、蔡亞樺╱台北報導】北市議員上月檢舉,內湖五期重劃區為工商混合區,建商卻違規蓋豪宅出售,建管處經一個月清查昨公布,因無法源入內勘查確認違規做 住宅,僅先就一樓大廳違規隔間開罰,遠雄藝朗等六建案各罰六萬元,但未施鐵腕斷水電。民眾轟北市府不敢對財團祭重罰,縱容建商就地合法。
北市議員王鴻薇上月質疑內湖區五期重劃區大批建物應做商辦,卻違法做住宅。建管處昨公布首波調查結果,該區十四棟完工建物,至昨查了九棟,發現新潤悅峰、忠泰恆美、遠雄藝朗、合康捷境1等六棟建物,因建商擅自變更隔間,各罰六萬元。
陽台曬掛住戶衣物
該批建案分屬工商混合區或辦公服務區,不得做住宅,建管處僅以《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輕罰,而非最重可斷水斷電的《都計法》,官員昨說,因無法源入內調查,僅能在一樓大廳勘查,比對原設計圖,發現六建案大廳遭擅自變更,如增加商辦少出現的圖書室、休憩室等。
官員說,除開罰六萬元,要求建商一個月恢復原狀或補申請裝修許可,礙於外界有放水及就地合法疑慮,就算建商補申請,將很難獲核准。近日向稅捐處調閱房屋登記資料,若為自用住宅,將依《都計法》開罰六至三十萬元,最重斷水斷電。
《蘋果》昨實地走訪合康捷境等六大建案,發現合康捷境一樓店面空蕩,僅部分做辦公室,但二、三樓陽台曬掛大人及小孩衣物,疑似違法做住宅,大樓管理員說,大樓住戶早賣光,每間房子隔成三房或二房、二廳格局。
遠雄藝朗大門深鎖,但一樓店面懸掛著「內湖五期,專售住家╱辦公」布條,新潤峰哲二樓陽台疑似擺放洗衣機及打掃用具,新潤悅峰、忠泰恆美皆無法進入,外觀看不出有住人。
遠雄回應將補申請
王鴻薇批,市府長期縱容建商違法。民眾黃芝穎轟,建商補申請可就地合法,對守法民眾不公平!
遠雄副總蔡宗易、新潤建設業務部副理張應偉均稱,建案均供商辦使用,將補申請。至昨截稿前,《蘋果》未能取得合康建設、忠泰建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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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康捷境」的二、三樓陽台曬衣服,疑似違規做住宅。葉志明攝 |
2012年10月28日 星期日
6豪宅佔開放空間 年底拆
2012年10月28日
【邱煜婷╱新北報導】新北市新板特區豪宅林立,民眾經過豪宅外圍時,常有穿著黑衣、制服的保全巡邏,路過民眾只能夠快速通過,不敢休息逗留;然而不少豪宅1樓有部分空間,應該開放給民眾使用,但卻加裝門窗封起,僅讓社區住戶使用,為此,新北市政府點名6棟豪宅,今年底強制拆除。
遭工務局點名的新板特區6棟豪宅分別是「權世界」、「國家世紀館」、「画世紀」、「巴黎16區」、「國鼎」及「超級F1」。這些豪宅當初因有規劃「公益性開放空間」獲得較高容積獎勵,允許蓋更高的樓層,但取得使用執照後,卻將應開放的開放空間加裝門窗或搭建景觀造景,變相成為社區住戶的私人空間。
僅一棟自行拆除
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大隊長張廖萬益表示,這幾棟豪宅除了在開放空間加裝門窗外,也有部分因加蓋圍牆、垃圾集中場等違建須拆除,目前只有「画世紀」自行拆除加蓋圍牆,其餘社區都還在協調中。
工務局局長高宗正表示,這些社區可能都是在取得使用執照後二次施工,將開放空間改為社區住戶使用的私人空間,正與住戶、建商協調中,原本要求住戶自行拆除,但住戶不願意,現在希望能由建商協助住戶拆除,否則年底前工務局將強制拆除。
管委會拒絕回應
負責興建「國家世紀館」的元利建設董事長蔡建生則說,當初買賣合約都註明是開放空間,住戶應該知道,至於是否二次施工將開放空間封閉,就要看當初業務人員怎麼跟住戶談的,何況現在交屋那麼久了,都是由住戶使用,若工務局要拆除,應由管委會處理。
《蘋果》記者曾詢問相關管委會看法,但皆以正在協調中,拒絕發表看法。
盼夜間不要開放
巴黎16區住戶陳先生不滿地說,當初買房子時,看到迎賓大廳、那些漂亮的公設,都以為是社區居民使用的,雖然合約書註明「頂蓋式開放空間」,但不了解它的意思,不知道是要開放給非社區住戶使用的,現在也很不願意碰上這種問題。
陳先生表示,雖然「民不與官鬥」,但他希望能在協調過程中,找到雙贏的辦法,像是平常上班時間開放給非社區住戶通行,但是夜間就保留給社區住戶,讓開放空間跟住戶需要的安寧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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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板特區6處豪宅違規使用開放空間,「画世紀」自行拆除部分違建。范厚民攝 |
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
完工無使用執照 建商遲交屋拒賠
稱法令變更 律師:可解約
2012年09月03日
民眾向旭記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依約應於去年底完工,但因建商未取得使照而無法如期交屋,民眾求償遲延利息及解約遭拒。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指出,該建案違反山坡地整地原則才未發使用執照。對此,旭記建設仍堅稱興建施工皆符合相關法令。律師指出,若因業者違法而無法取得執照致未交屋,消費者可主張違約賠償或解約。投訴組
台北姜先生說,2009年3月7日以太太名義向旭記建設購買一戶文山區「氧樂多」預售屋,契約明載去年12月31日前完工,逾期可請求遲延利息,限期未履行可解約,至今已繳近300萬元房款卻無法交屋,業者稱合約規定如因政府法令變更、限制等不可抗力則不在此限,指求償於法無據。
業者稱合法興建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當初此建案送審的圖面資料都沒問題故核發建照,但申請門牌時戶政單位察覺有異,經建管處確認,發現業者把建物所在周圍山 坡剷平,不符合「台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同時強調此法從1991年使用至今,無法令變更問題。另依「台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師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5層樓以下建物的勘查制度屬抽查機制,剛好此建案沒抽查到,所以才未在建造之初發現違規。
建築師賴國基表示,在山坡地建築房屋時,確實應按建管處所指整地原則辦理,若破壞山坡地結構遇天災,會有安全疑慮。旭記建設公司委任律師回應,若違反法規當初就不會合法取得建照,皆按相關法令興建施 工,且施工期間建管單位已勘驗,未取得使用執照不可歸責於旭記建設,客戶主張解約不合法,目前都還在溝通中,但考量客戶需求可合意解約,不過明年2月底才可返還款項,或取得使用執照後兩個月內,對不解約的客戶提供優惠方案。
政府應抽查把關
律師白宗弘說,若非政令變更,因建商違反法規,無法取得使用執照致逾期未交屋,屬《民法》債務不履行、給付遲延,民眾可求償或解約。對於抽查機制問題,公共 行政學者陳金貴指出,業者違法在先,後果仍應由業者負責,但為維護業者及民眾雙方權益,政府單位可檢討抽查機制是否有修正空間,以替民眾把關。
購買預售屋須知
1.查閱建照執照圖,確認建地合法性
2.要求契約註明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無則拒買
3.簽約前要求審閱契約,找代書或律師排除不合理條款
4.廣告視為契約,留存廣告文宣以利日後糾紛舉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2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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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先生持合約表示,購買的預售屋依約應於去年底完工(紅框處)。 |
台北姜先生說,2009年3月7日以太太名義向旭記建設購買一戶文山區「氧樂多」預售屋,契約明載去年12月31日前完工,逾期可請求遲延利息,限期未履行可解約,至今已繳近300萬元房款卻無法交屋,業者稱合約規定如因政府法令變更、限制等不可抗力則不在此限,指求償於法無據。
業者稱合法興建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當初此建案送審的圖面資料都沒問題故核發建照,但申請門牌時戶政單位察覺有異,經建管處確認,發現業者把建物所在周圍山 坡剷平,不符合「台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同時強調此法從1991年使用至今,無法令變更問題。另依「台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師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5層樓以下建物的勘查制度屬抽查機制,剛好此建案沒抽查到,所以才未在建造之初發現違規。
建築師賴國基表示,在山坡地建築房屋時,確實應按建管處所指整地原則辦理,若破壞山坡地結構遇天災,會有安全疑慮。旭記建設公司委任律師回應,若違反法規當初就不會合法取得建照,皆按相關法令興建施 工,且施工期間建管單位已勘驗,未取得使用執照不可歸責於旭記建設,客戶主張解約不合法,目前都還在溝通中,但考量客戶需求可合意解約,不過明年2月底才可返還款項,或取得使用執照後兩個月內,對不解約的客戶提供優惠方案。
政府應抽查把關
律師白宗弘說,若非政令變更,因建商違反法規,無法取得使用執照致逾期未交屋,屬《民法》債務不履行、給付遲延,民眾可求償或解約。對於抽查機制問題,公共 行政學者陳金貴指出,業者違法在先,後果仍應由業者負責,但為維護業者及民眾雙方權益,政府單位可檢討抽查機制是否有修正空間,以替民眾把關。
購買預售屋須知
1.查閱建照執照圖,確認建地合法性
2.要求契約註明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無則拒買
3.簽約前要求審閱契約,找代書或律師排除不合理條款
4.廣告視為契約,留存廣告文宣以利日後糾紛舉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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