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 2014.03.24 10:31 am
捷運萬大線原規劃在萬大路、西藏路口設LG03站,市府與居民溝通聯合開發兩年多破局,決定將車站搬至較遠的忠義國小。這是捷運營運以來,聯合開發破局導致捷運站搬家首例。
北市捷運局副總王偉表示,已將變更案提至都委會專案小組,通過後送大會,再報內政部都委會。
北市捷運局為取得車站出入口,常與私地住戶辦理聯開,過去雖也發生無法取得住戶合作意願困境,但由於周邊環境能夠吸收衝擊,捷局未曾改變過車站位置。如信義線東門站,最後將出入口打散放在人行道上。
捷運萬大線四年前核定,二○一一年底舉行動土典禮,但至今無法開工。原因就是因為部分車站土地無法取得,場站位置無法確定。
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從中正紀念堂站起,末站機廠位於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全長約九點五公里,共有九個車站;其中北市四個站、新北市五個站。全線都在地面下,是文湖線後第二條採中運量的捷運線。
北市捷運局表示,過去兩年與萬大路西藏路口北側一百多位地主進行聯開作業說明,但民眾合作意願不高,提出多項質疑,如為何不改道走莒光路、乾脆廢站、出入口放在馬路上等。
捷運局表示,評估該站尖峰時間運量有三千多人,加上位在南海路、和平西路的LG02站,與萬大路、東園路口的LG04站,相差約兩公里,廢站對運輸影響太大。為萬大線,首度將容積獎勵上限從一點五倍拉高至一點七五倍,但仍無法取得民眾同意。
捷運局表示,依法捷運局可以辦理強制徵收,但這幾年外界對於徵收觀感很差,市府與捷運局都持保守態度。最後決定將LG03站搬至中華路附近的忠義國小。
捷運局表示,中華路是萬華區一大幹道,人口多,很適合設置車站;缺點就是移動了約三百公尺,LG02與LG03兩站之間的距離從五百公尺比五百公尺,變成三百公尺比七百公尺,無法平均分配捷運運輸功能。
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程序違憲 五分埔都更案 不同意戶勝訴
2014-02-20
文林苑案後勝訴首例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知名商圈五分埔都市更新問題一籮筐,實施者台北遷建基地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送案報核後,又變更設計,但內政部、台北市都更處堅持可舊案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依大法官七○九號釋憲,二審判決不同意戶勝訴,指程序違憲,這也是 文林苑案後,不同意戶勝訴首例。不過市府仍堅持上訴,令不同意戶不滿:「噩夢何時才能結束?」
根據實價登錄,五分埔周邊商辦每坪六十一萬元、住宅區每坪七十萬元;而新建案「信義國際」、「翔譽101」每坪開價百萬元起跳,隨著松山火車站等開發案推動,該區發展可期。
市府堅持上訴引不滿
不過,信義區虎林段四小段卅八地號都更案中,不同意戶李小姐向本報反映,實施者在未達同意門檻下,竟「灌人頭」充人數,讓同意數超過法定門檻;此外,都更案送案後兩年,又變更總樓地板面積、權利價值、容積獎勵等,實施者理應重新取得同意比例,但內政部、北市府卻保護強者,忽略住戶陳情,根本毫無公信力。
該都更案不曾暫緩,二○一一年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會還通過其事業計畫,全案將進入權益分配階段。廿三位不同意戶日前告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要求撤銷事業計畫,直到去年底,北高行二審宣判實施者、市府敗訴。
判決文指出,實施者應辦公聽會、卅日公開展覽,但全案變更後,未重新取得同意比例,又在凱悅飯店、彭園會館辦說明會,接著再辦廿日的「公開閱覽」取代正當程序。此外,事業計畫更動,牽扯住戶與實施者協議,也與住戶權益關係甚鉅,豈可草率由實施者任意更動;否則,住戶將成為俎上魚肉,這也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自由。
都更案實施者未回應
對此,都更處總工程司張溫德說,全案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發言。記者致電台北遷建基地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並留下聯繫方式,但至截稿時間,公司董事長鄭美蘭仍未回應。
李小姐說,大法官七○九號釋憲後,都更制度已大幅改變,為何政府不能承認過去錯誤,還要再上訴,讓住戶每天做噩夢。她說,不同意戶贊成都更,但都更制度毫無退場機制,為何政府非得要逼住戶與該實施者合作?
文林苑案後勝訴首例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知名商圈五分埔都市更新問題一籮筐,實施者台北遷建基地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送案報核後,又變更設計,但內政部、台北市都更處堅持可舊案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依大法官七○九號釋憲,二審判決不同意戶勝訴,指程序違憲,這也是 文林苑案後,不同意戶勝訴首例。不過市府仍堅持上訴,令不同意戶不滿:「噩夢何時才能結束?」
根據實價登錄,五分埔周邊商辦每坪六十一萬元、住宅區每坪七十萬元;而新建案「信義國際」、「翔譽101」每坪開價百萬元起跳,隨著松山火車站等開發案推動,該區發展可期。
市府堅持上訴引不滿
不過,信義區虎林段四小段卅八地號都更案中,不同意戶李小姐向本報反映,實施者在未達同意門檻下,竟「灌人頭」充人數,讓同意數超過法定門檻;此外,都更案送案後兩年,又變更總樓地板面積、權利價值、容積獎勵等,實施者理應重新取得同意比例,但內政部、北市府卻保護強者,忽略住戶陳情,根本毫無公信力。
該都更案不曾暫緩,二○一一年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會還通過其事業計畫,全案將進入權益分配階段。廿三位不同意戶日前告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要求撤銷事業計畫,直到去年底,北高行二審宣判實施者、市府敗訴。
判決文指出,實施者應辦公聽會、卅日公開展覽,但全案變更後,未重新取得同意比例,又在凱悅飯店、彭園會館辦說明會,接著再辦廿日的「公開閱覽」取代正當程序。此外,事業計畫更動,牽扯住戶與實施者協議,也與住戶權益關係甚鉅,豈可草率由實施者任意更動;否則,住戶將成為俎上魚肉,這也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自由。
都更案實施者未回應
對此,都更處總工程司張溫德說,全案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發言。記者致電台北遷建基地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並留下聯繫方式,但至截稿時間,公司董事長鄭美蘭仍未回應。
李小姐說,大法官七○九號釋憲後,都更制度已大幅改變,為何政府不能承認過去錯誤,還要再上訴,讓住戶每天做噩夢。她說,不同意戶贊成都更,但都更制度毫無退場機制,為何政府非得要逼住戶與該實施者合作?
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
徵收民地移轉建商…美河市開發 法部:恐違憲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4.01.07 02:53 am

美河市開發案又有新發展。法務部發函交通部和內政部指出,台北市政府以聯合開發方式徵收美河市土地如須移轉私人(建商),依照大法官的解釋,應以法律明定或明確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始得為之;台北市政府開發小碧潭捷運站的「美河市」建案,法源依據為大眾捷運法,但該法並無授權的規定,全案有違憲之虞。
法務部在函釋中指出,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規定,凡是涉及人民財產權利的限制及權利義務分配事項,必須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也就是必須以法律明文規定或是法律授權子法明文規定。
然而,美河市開發案的土地移轉給建商,大眾捷運法並未明文規定可移轉給私人,也沒有授權子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明定,台北市政府自行將徵收的土地移轉給建商,已違反大法官解釋,涉及違憲。
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聯合開發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小碧潭捷運站的美河市建案,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土地面積是捷運局以徵收方式取得,但雙方權益分配卻不合比例,造成台北市政府損失一百億元。
監察院認定台北市政府有圖利建商日勝生之嫌,前年提出糾正;台北地檢署也在去年底將市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和前四課課長王銘藏二人收押。
內政部和交通部根據監察院糾正美河市案的調查報告,就聯合開發土地移轉私人的適法性,詢問法務部的意見,法務部作出函釋。
法務部建議交通部,應在大眾捷運法中增列相關授權規定後,再於子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規定,避免違憲爭議。
【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大眾捷運法二○○四年五月修法,捷運沿線土地開發須由公部門主導,將土地徵收為國有;但為顧及民眾權益,若捷運站共構宅開發為大樓,原地主有優先承購權。然而,將國有土地移轉給私人適法性有疑慮,交通部擬修大捷法來解套。
站在維護民眾權益立場,原地主有優先承購權;然而將已徵收為國有之土地轉移給私人,與大捷法規定捷運土地開發須由公部門主導的精神似有違背,適法性有疑慮。交通部目前正徵詢內政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以及地方政府捷運局意見,朝修法方向尋求解套。
【2014/01/07 聯合報】@ http://udn.com/

美河市開發案又有新發展。法務部發函交通部和內政部指出,台北市政府以聯合開發方式徵收美河市土地如須移轉私人(建商),依照大法官的解釋,應以法律明定或明確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始得為之;台北市政府開發小碧潭捷運站的「美河市」建案,法源依據為大眾捷運法,但該法並無授權的規定,全案有違憲之虞。
法務部在函釋中指出,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規定,凡是涉及人民財產權利的限制及權利義務分配事項,必須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也就是必須以法律明文規定或是法律授權子法明文規定。
然而,美河市開發案的土地移轉給建商,大眾捷運法並未明文規定可移轉給私人,也沒有授權子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明定,台北市政府自行將徵收的土地移轉給建商,已違反大法官解釋,涉及違憲。
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聯合開發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小碧潭捷運站的美河市建案,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土地面積是捷運局以徵收方式取得,但雙方權益分配卻不合比例,造成台北市政府損失一百億元。
監察院認定台北市政府有圖利建商日勝生之嫌,前年提出糾正;台北地檢署也在去年底將市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和前四課課長王銘藏二人收押。
內政部和交通部根據監察院糾正美河市案的調查報告,就聯合開發土地移轉私人的適法性,詢問法務部的意見,法務部作出函釋。
法務部建議交通部,應在大眾捷運法中增列相關授權規定後,再於子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規定,避免違憲爭議。
【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大眾捷運法二○○四年五月修法,捷運沿線土地開發須由公部門主導,將土地徵收為國有;但為顧及民眾權益,若捷運站共構宅開發為大樓,原地主有優先承購權。然而,將國有土地移轉給私人適法性有疑慮,交通部擬修大捷法來解套。
站在維護民眾權益立場,原地主有優先承購權;然而將已徵收為國有之土地轉移給私人,與大捷法規定捷運土地開發須由公部門主導的精神似有違背,適法性有疑慮。交通部目前正徵詢內政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以及地方政府捷運局意見,朝修法方向尋求解套。
【2014/01/07 聯合報】@ http://udn.com/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台北好好看綠地反減 居民批郝差
2013-11-26
台北好好看綠地反減 居民批郝差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推動「台北好好看」都市更新計畫,建案可闢臨時公園換取容積獎勵;不過,羅斯福路福和段一小段都更案為了增加開發面積,又將基地旁私有綠地、既成巷道納入範圍,都更後綠地竟減少,巷道成汽車道,基地周邊住戶不滿在大樓掛「堅持保留公園綠地」抗議布條。
周邊六十多位居民成立「文教區輓歌:台師大繁榮背後被漠視的居住正義」 臉書群組,控訴「台北好好看」制度問題。今年九月北市府開巷道廢止審議委員會,附近居民到場控訴,現行都更制度不將周邊意見納入,質疑都發局、都更處配合建商,失去規劃都市生活的原意,更有圖利特定建商嫌疑。
冠德建設坦言,都更基地要越大、越完整才有效益,故擴大都更範圍,已取得基地地主同意;都更後,只取消一條既成巷道,保留基地兩側巷道,而私有綠地可望闢為兒童設施開放使用。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張溫德強調,一旦區域主要幹道完成,既成巷道皆可進入巷道廢止審議委員會審議,且廢巷與都更案無關。
附近居民黃先生反駁,建商保留的一條既成巷道緊鄰華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建案,該巷道將成為汽車出入道,周邊居民用不到;至於另一條保留的既成巷道也在冠德建案範圍內,土地所有權統統變私人所有,而非社區使用;冠德新規劃兒童樂園更位於地下停車場廢氣排出孔,孩童遊憩品質變更差。
黃先生表示,附近居民不反對蓋新房子,但荒謬的是,「台北好好看」都更基地又納入私有綠地、國有地、巷道,反而減少周邊社區綠地、公共設施;且新大樓達廿二層樓還影響部分鄰居日照權,一點也不公益。
台北好好看綠地反減 居民批郝差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推動「台北好好看」都市更新計畫,建案可闢臨時公園換取容積獎勵;不過,羅斯福路福和段一小段都更案為了增加開發面積,又將基地旁私有綠地、既成巷道納入範圍,都更後綠地竟減少,巷道成汽車道,基地周邊住戶不滿在大樓掛「堅持保留公園綠地」抗議布條。
周邊六十多位居民成立「文教區輓歌:台師大繁榮背後被漠視的居住正義」 臉書群組,控訴「台北好好看」制度問題。今年九月北市府開巷道廢止審議委員會,附近居民到場控訴,現行都更制度不將周邊意見納入,質疑都發局、都更處配合建商,失去規劃都市生活的原意,更有圖利特定建商嫌疑。
冠德建設坦言,都更基地要越大、越完整才有效益,故擴大都更範圍,已取得基地地主同意;都更後,只取消一條既成巷道,保留基地兩側巷道,而私有綠地可望闢為兒童設施開放使用。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張溫德強調,一旦區域主要幹道完成,既成巷道皆可進入巷道廢止審議委員會審議,且廢巷與都更案無關。
附近居民黃先生反駁,建商保留的一條既成巷道緊鄰華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建案,該巷道將成為汽車出入道,周邊居民用不到;至於另一條保留的既成巷道也在冠德建案範圍內,土地所有權統統變私人所有,而非社區使用;冠德新規劃兒童樂園更位於地下停車場廢氣排出孔,孩童遊憩品質變更差。
黃先生表示,附近居民不反對蓋新房子,但荒謬的是,「台北好好看」都更基地又納入私有綠地、國有地、巷道,反而減少周邊社區綠地、公共設施;且新大樓達廿二層樓還影響部分鄰居日照權,一點也不公益。
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文山區3戶 控都更強行劃入
2013年11月06日
【郭寶懃╱台北報導】《都更條例》修法未完成,又發生民眾不想參與都更卻被強行劃入都更範圍。讀者陳小姐與劉先生向《蘋果》投訴,指位在北市文山區西口街有3戶住宅,實施者景美開發明知道他們不想被劃入都更,卻執意將都更申請的計劃案呈報市府,根本不尊重不想都更者的權益。
劉先生說:「在去年3月9日公聽會上,我已經表明不想都更,但建商無視我們的權益,建商表面說知道,實際上送審計劃書還是將我們劃入都更範圍,向都更處陳情,官員卻要住戶與建商自行處置,政府這樣互踢皮球的態度,真的很糟糕。」
僅有1張同意書
陳小姐也指控,建商景美開發未通知住戶參加公聽會、未徵詢住戶是否參加都更的意願,她已表明要劃出都更範圍,卻沒有被劃出。
劉先生認為,依照《都更條例》第22條規定,若有修正內容,應該徵詢地主同意,而北市府卻容許實施者景美開發僅有1張同意書,無論如何變動都可以使用到最後。記者致電給景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求證此事,對方不願回應。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張溫德表示,的確有接獲到陳情資料,但10月中已經回覆陳情人,事實上目前還算是事業計劃與權利變換計劃階段,所以陳情人的意見會到更新審議會作裁決。
會做合理性評估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表示,針對實施者估價部分,都更處都會根據當地地價來做合理性評估,若發現實施者與住戶有衝突無法解決,此都更案即便進入審議會也無法通過。
民眾不想參與都更怎麼辦
1.不論進行到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更新事業概要、更新事業計劃與權利變換計劃的任一階段,都要在公開場合提出意見,表達不想劃入都更範圍
2.可以透過政府的法律諮詢(02-23215696分機3030或2645)提出,會有專人提供意見幫忙處理
3.若有問題要先告知北市都更處,可以陳情書的副本送達都更處,以提到審議會作討論
4.更新案若有黑道或暴力恐嚇威脅之情事,可連絡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0921205138)或北市刑警大隊(02-2381-7263)
資料來源:台北市都更處
【郭寶懃╱台北報導】《都更條例》修法未完成,又發生民眾不想參與都更卻被強行劃入都更範圍。讀者陳小姐與劉先生向《蘋果》投訴,指位在北市文山區西口街有3戶住宅,實施者景美開發明知道他們不想被劃入都更,卻執意將都更申請的計劃案呈報市府,根本不尊重不想都更者的權益。
劉先生說:「在去年3月9日公聽會上,我已經表明不想都更,但建商無視我們的權益,建商表面說知道,實際上送審計劃書還是將我們劃入都更範圍,向都更處陳情,官員卻要住戶與建商自行處置,政府這樣互踢皮球的態度,真的很糟糕。」
僅有1張同意書
陳小姐也指控,建商景美開發未通知住戶參加公聽會、未徵詢住戶是否參加都更的意願,她已表明要劃出都更範圍,卻沒有被劃出。
劉先生認為,依照《都更條例》第22條規定,若有修正內容,應該徵詢地主同意,而北市府卻容許實施者景美開發僅有1張同意書,無論如何變動都可以使用到最後。記者致電給景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求證此事,對方不願回應。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張溫德表示,的確有接獲到陳情資料,但10月中已經回覆陳情人,事實上目前還算是事業計劃與權利變換計劃階段,所以陳情人的意見會到更新審議會作裁決。
會做合理性評估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表示,針對實施者估價部分,都更處都會根據當地地價來做合理性評估,若發現實施者與住戶有衝突無法解決,此都更案即便進入審議會也無法通過。
民眾不想參與都更怎麼辦
1.不論進行到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更新事業概要、更新事業計劃與權利變換計劃的任一階段,都要在公開場合提出意見,表達不想劃入都更範圍
2.可以透過政府的法律諮詢(02-23215696分機3030或2645)提出,會有專人提供意見幫忙處理
3.若有問題要先告知北市都更處,可以陳情書的副本送達都更處,以提到審議會作討論
4.更新案若有黑道或暴力恐嚇威脅之情事,可連絡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0921205138)或北市刑警大隊(02-2381-7263)
資料來源:台北市都更處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國有地讓售 不理原住戶
2013年10月13日
國產署2012年以「讓售」方式,將徐劉好育老奶奶佔用的國有地賣給民眾林麗枝,隨之新地主要求徐劉好育拆屋還地,在搬遷前,得按月繳付約2萬餘元租金。國產署表示,依《國產法》,承購者得處理地上佔用戶狀況,政府無權干涉。
承購者自行處理
《蘋果》接獲投訴,先向當時國產署松山區承辦人員查詢該土地買賣方式,確認是以「讓售」方式轉賣國有地,再致電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想了解國產署明知該地有建物,卻仍執意轉賣,但邊子樹說:「不清楚此個案,可能要洽詢管理組組長。」
國產署主任秘書陳秀琴解釋,依《國產法》49條及52條之2讓售規定,關於國有地有佔用戶的狀況,若地上有建築使用,又和國產署有租賃關係,在讓售的部分,有優先購買權,政府會先告知承購者「地上有佔用」的狀況,所以承購者購買土地後,須自行處理,政府無法干涉。
協調不成提訴訟熟 悉該地交易狀況的房地產業者指出,徐劉好育老奶奶與前屋主購買房屋,以致變成國有土地違占建戶,此塊國有地緊鄰私有地,所以只有緊鄰土地的地主可以買,老 奶奶沒資格購買土地,才讓售給緊鄰土地的地主,最後老奶奶變成侵占私有土地,新地主要求拆屋還地,也因為雙方協調沒談攏,所以才鬧上法院。
新地主張政逸表示,因為老奶奶侵占國有土地,購買土地後得清除地上物,只好請她搬遷,所以才會提出訴訟。記者郭寶懃
國產署2012年以「讓售」方式,將徐劉好育老奶奶佔用的國有地賣給民眾林麗枝,隨之新地主要求徐劉好育拆屋還地,在搬遷前,得按月繳付約2萬餘元租金。國產署表示,依《國產法》,承購者得處理地上佔用戶狀況,政府無權干涉。
承購者自行處理
《蘋果》接獲投訴,先向當時國產署松山區承辦人員查詢該土地買賣方式,確認是以「讓售」方式轉賣國有地,再致電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想了解國產署明知該地有建物,卻仍執意轉賣,但邊子樹說:「不清楚此個案,可能要洽詢管理組組長。」
國產署主任秘書陳秀琴解釋,依《國產法》49條及52條之2讓售規定,關於國有地有佔用戶的狀況,若地上有建築使用,又和國產署有租賃關係,在讓售的部分,有優先購買權,政府會先告知承購者「地上有佔用」的狀況,所以承購者購買土地後,須自行處理,政府無法干涉。
協調不成提訴訟熟 悉該地交易狀況的房地產業者指出,徐劉好育老奶奶與前屋主購買房屋,以致變成國有土地違占建戶,此塊國有地緊鄰私有地,所以只有緊鄰土地的地主可以買,老 奶奶沒資格購買土地,才讓售給緊鄰土地的地主,最後老奶奶變成侵占私有土地,新地主要求拆屋還地,也因為雙方協調沒談攏,所以才鬧上法院。
新地主張政逸表示,因為老奶奶侵占國有土地,購買土地後得清除地上物,只好請她搬遷,所以才會提出訴訟。記者郭寶懃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產權整合 豪宅始祖「致和園」重生
2013-9-23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全國首個單價破百萬元的豪宅始祖「致和園」,因產權問題變成「爛尾樓」,但閒置十年後可望整合成功,未來每坪身價上看兩百萬元。
6成基地確定過戶 每坪377 萬
根據內政部實價網揭露最新資訊,該豪宅六成基地,約三三○.六三坪,七月確定過戶,土地交易總價約十二.四九億元,拆算每坪單價約三七七.八九萬元,買家正是二○一一年一月、從法拍市場拍下建物所有權的同一組人馬。
最早喊價每坪百萬 高於帝寶
「致和園」坐落在顯貴匯聚的台北市仁愛路二段上、「仁愛鴻禧」對面,基地面積約四九七.九二坪、建物約一八○○坪,規劃地上十六樓、地下三樓,一層一戶,每戶 約一六○坪;二千年開始預售,一推出便喊出每坪百萬,令當時豪宅市場咋舌,成為全台最早喊出單價百萬元的豪宅,當時開價比亞洲十大豪宅「帝寶」還高。
久揚建設砸逾12億 出面整合
根據地籍資料,「致和園」所有權目前分三組人馬持有,分別是久揚建設、兆喆建設與鑫兆建設;其中久揚建設便是砸下逾十二億元向掬水軒董事長柯富元買下六成基地的整合者,其餘四成土地則由兆喆與鑫兆建設分別持有。
3家建商擁有產權 互有關連
不過,根據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查詢,其實三家建商有一定關連,董事長、董事間互相交叉持股,如此一來等同宣告「致和園」邁向整合成功之路大致底定。
回顧整合過程,整合人馬最早是卡位七、八樓,不過最積極的動作可從二○一一年一月底說起,台灣金服法拍「致和園」建物所有權,一共吸引兩封標單,最終由周姓民眾以七.一四億元取得,推開該豪宅的整合大門。
同年二月,該組人馬便向地主之一龍巖,以約四億元買進土地持分約五十八.六八坪,拆算每坪單價約六八一.六萬元;同年五月底,該豪宅的六成基地,約三三○.六三坪,預計由台北地院執行法拍,不過因故停拍。
找掬水軒董座 取得土地所有權
整合業者隨後直接找上地主柯陳幸佳的代理人,也就是掬水軒董事長柯富元,協議以十餘億元幫忙處理稅款及相關債務,等同以該價格取得土地所有權。
不過,整合業者付出一定款項後,土地卻遲遲未過戶,導致整合業者與柯富元對簿公堂,直到今年七月才將土地過戶到久揚建設與張姓民眾名下。
仲介︰未來每坪上看兩百萬
台灣房屋忠孝SOGO特許加盟店總經理施光明分析,「致和園」周邊的指標性豪宅有「旅行與閱讀」、「創世紀」、「御林園」、「仁愛禮藏」等,如果「致和園」順利整合成功,未來每坪價格可望上看兩百萬元。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全國首個單價破百萬元的豪宅始祖「致和園」,因產權問題變成「爛尾樓」,但閒置十年後可望整合成功,未來每坪身價上看兩百萬元。
6成基地確定過戶 每坪377 萬
根據內政部實價網揭露最新資訊,該豪宅六成基地,約三三○.六三坪,七月確定過戶,土地交易總價約十二.四九億元,拆算每坪單價約三七七.八九萬元,買家正是二○一一年一月、從法拍市場拍下建物所有權的同一組人馬。
最早喊價每坪百萬 高於帝寶
「致和園」坐落在顯貴匯聚的台北市仁愛路二段上、「仁愛鴻禧」對面,基地面積約四九七.九二坪、建物約一八○○坪,規劃地上十六樓、地下三樓,一層一戶,每戶 約一六○坪;二千年開始預售,一推出便喊出每坪百萬,令當時豪宅市場咋舌,成為全台最早喊出單價百萬元的豪宅,當時開價比亞洲十大豪宅「帝寶」還高。
久揚建設砸逾12億 出面整合
根據地籍資料,「致和園」所有權目前分三組人馬持有,分別是久揚建設、兆喆建設與鑫兆建設;其中久揚建設便是砸下逾十二億元向掬水軒董事長柯富元買下六成基地的整合者,其餘四成土地則由兆喆與鑫兆建設分別持有。
3家建商擁有產權 互有關連
不過,根據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查詢,其實三家建商有一定關連,董事長、董事間互相交叉持股,如此一來等同宣告「致和園」邁向整合成功之路大致底定。
回顧整合過程,整合人馬最早是卡位七、八樓,不過最積極的動作可從二○一一年一月底說起,台灣金服法拍「致和園」建物所有權,一共吸引兩封標單,最終由周姓民眾以七.一四億元取得,推開該豪宅的整合大門。
同年二月,該組人馬便向地主之一龍巖,以約四億元買進土地持分約五十八.六八坪,拆算每坪單價約六八一.六萬元;同年五月底,該豪宅的六成基地,約三三○.六三坪,預計由台北地院執行法拍,不過因故停拍。
找掬水軒董座 取得土地所有權
整合業者隨後直接找上地主柯陳幸佳的代理人,也就是掬水軒董事長柯富元,協議以十餘億元幫忙處理稅款及相關債務,等同以該價格取得土地所有權。
不過,整合業者付出一定款項後,土地卻遲遲未過戶,導致整合業者與柯富元對簿公堂,直到今年七月才將土地過戶到久揚建設與張姓民眾名下。
仲介︰未來每坪上看兩百萬
台灣房屋忠孝SOGO特許加盟店總經理施光明分析,「致和園」周邊的指標性豪宅有「旅行與閱讀」、「創世紀」、「御林園」、「仁愛禮藏」等,如果「致和園」順利整合成功,未來每坪價格可望上看兩百萬元。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都更破局樓被偷光 「有家難歸」控建商
時間:2013/09/10 18:43
記者:洪彩綸 徐敬芸 攝影:何佳陽
大樓自救委員會成員連先生:「很大的發電機也被拆掉、盜賣掉。」
停車場內只剩下微亮的照明設備,發電機消失,下一層樓毀損的更嚴重。連先生:「所有的機械都被拆掉,安全上來講非常危險的。」
原本機械式停車塔,現在空蕩蕩,地下只留下幾根鐵管,一樓門面監控設備也遺失。
位在三重的這棟大樓屋齡12年左右,2年前建商看好發展,緊鄰捷運站500公尺內,符合都更要件,找上住戶,開出合建後住戶可以取得1.3倍的坪數,陸續接洽,62戶中有97%住戶同意。
沒想到去年12月中,建商突然終止都更,不只房租補助在今年1月1日立即停止,原住戶發現大樓公設遭到破壞,連安全門也不見蹤影。連先生:「單方面終止合 約的人,總要負起大部分的責任吧,可是他(建商)並沒有,很多人說痛不欲生,終身的心血在這邊,終身的心血在這邊,一棟大樓弄得有家歸不得。」
想搬回去也難,都更案喊卡,有些住戶房貸都還沒繳清,現在還要一邊繳房租,住戶認為建商沒有做好管理責任,而經過多次協調,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建商表示,由於有2戶堅持不同意,在文林苑事件後,擔心等不到強拆作業,因此才會終止,至於住戶要求修繕,建商認為公設責任未釐清,因此無法具體修繕;只是對住戶而言,都更案希望落空,原本居住的房子又變成這模樣,實在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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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文林苑建商轉戰新北公辦都更
中央社 – 2013年8月15日 下午9:48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5日電)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實施者樂揚建設,轉戰新北市板橋區介壽段公辦都更案,擬蓋18層住商混合大樓,每坪售價逾50萬元。
新北市財政局今天公布甄選出樂揚建設公司為「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最優申請人,計畫興建1棟地上18層、地下3層住商混合大樓,1到2樓規劃商店,3到7樓作辦公室使用。
市府指出,介壽段都更案基地為板橋清潔隊辦公室,鄰近府中商圈,全案總銷售金額預估為新台幣24.5億元,換算每坪售價逾50萬元。
市府指出,基地面積約1275平方公尺,共同負擔比為27.86%,市府約可分回房地價值17億元,創下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共同負擔比例最低案件;預估最快可於4年內完成整體更新,也可望成為新北市公辦都更案中更新期程最短的案件。
市府表示,都更案基地中仍有約3坪大小的私有地,目前搭建鐵皮屋,由於都更協調時一直找不到地主,為記取文林苑教訓,已要求建商全力溝通協商,若溝通不成,畸零地可能劃出都更基地,但也不排除強制拆除納入都更的可能。
市府表示,另有「板橋區民權段743地號等2筆土地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公辦都更案,基地面積達8478平方公尺,因鄰近新板特區,吸引2家廠商參與投標並通過資格審查,預計9月辦理第2階段綜合評審。1020815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5日電)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實施者樂揚建設,轉戰新北市板橋區介壽段公辦都更案,擬蓋18層住商混合大樓,每坪售價逾50萬元。
新北市財政局今天公布甄選出樂揚建設公司為「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最優申請人,計畫興建1棟地上18層、地下3層住商混合大樓,1到2樓規劃商店,3到7樓作辦公室使用。
市府指出,介壽段都更案基地為板橋清潔隊辦公室,鄰近府中商圈,全案總銷售金額預估為新台幣24.5億元,換算每坪售價逾50萬元。
市府指出,基地面積約1275平方公尺,共同負擔比為27.86%,市府約可分回房地價值17億元,創下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共同負擔比例最低案件;預估最快可於4年內完成整體更新,也可望成為新北市公辦都更案中更新期程最短的案件。
市府表示,都更案基地中仍有約3坪大小的私有地,目前搭建鐵皮屋,由於都更協調時一直找不到地主,為記取文林苑教訓,已要求建商全力溝通協商,若溝通不成,畸零地可能劃出都更基地,但也不排除強制拆除納入都更的可能。
市府表示,另有「板橋區民權段743地號等2筆土地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公辦都更案,基地面積達8478平方公尺,因鄰近新板特區,吸引2家廠商參與投標並通過資格審查,預計9月辦理第2階段綜合評審。1020815
2013年8月13日 星期二
都更修法只開公聽會 受害聯盟:虛應故事
新頭殼newtalk 2013.08.13 王立柔/台北報導
因應近年來都市更新計畫所衍生的種種問題,內政部營建署今(13)日下午召開公聽會。但就在會前,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約30人聚集在內政部門口抗議, 批評內政部自動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決議的「聽證會」降級成「公聽會」,而後者沒有法律效力,純粹是虛應故事、敷衍人民期待和訴求。
身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同時也是反迫遷連線成員的施逸翔表示,內政部之所以召開今天的公聽會,源頭是今年3月來台審查兩公約施行現況的國際人權專家作出的81點「結論性意見」。其中,第47點明確指出「都更條例」違反了2009年總統簽署的兩公約。
施逸翔解釋,經過人權團體持續施壓,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終於明令內政部召開聽證會,討論修法事宜。另一方面,大法官「釋字709號」釋憲文也明令,應針對都市更新計畫的制度召開聽證會。
施逸翔指出,內政部今天卻違反了兩公約與憲法規定的程序正義,將規範在行政程序法內、具備法律效力的聽證會,自動降格為無法律效力,僅僅為「與民間團體充分溝通、尋求共識」的公聽會,理由竟是「修法屬立法院職權,內政部僅能使修法更加周延」。
文林苑都更案被強拆戶王廣樹則表示,台北市政府當初強拆他家的依據,正是今天公聽會要討論的「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雖然政府說要修法,但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換湯不換藥,還加上「得以斷水、斷電」等行政細節,人民連自力救濟的機會都被剝奪。
萬隆都更案的住戶陳淑蘭也說明,她是都更條例的釋憲申請人之一。陳淑蘭提到,建商大方建設早已申請強拆她家,除了要面對家被搶走的威脅外,家裡更曾發生歹徒潛入、拿刀架在妹妹脖子上的事情,歹徒還說「有人叫我來殺你,讓你好配合」。陳淑蘭高度懷疑這件事情與都更案有關,更認為黑白兩道的兩把刀都架在身上, 使她對生活感到恐懼。
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規畫系博士候選人王章凱則認為,「都市更新條例」打從一開始就違憲,不僅第36條的強拆條款有問題,第11條容許民間企業「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更是逾越都市計畫的權限,釀成許多爭議。王章凱批評,國家居然將都市更新計畫的權力交予私人建商。
此外,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吳若瑩也來到現場,說明都更所造成的迫遷形式很多,絕對不只是都更條例第36條中「強拆與強制權利變換」那麼簡單。她以日日春協會長久承租的文萌樓為例,說明文萌樓是台北最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公娼館,如今卻因為都市更新而面臨搬遷的命運。吳若瑩表示,現今的都更制度只是一種驅逐人民的手段,以安全、防災等公共利益為名,包裝炒作房地產的真正動機。
因應近年來都市更新計畫所衍生的種種問題,內政部營建署今(13)日下午召開公聽會。但就在會前,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約30人聚集在內政部門口抗議, 批評內政部自動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決議的「聽證會」降級成「公聽會」,而後者沒有法律效力,純粹是虛應故事、敷衍人民期待和訴求。
身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同時也是反迫遷連線成員的施逸翔表示,內政部之所以召開今天的公聽會,源頭是今年3月來台審查兩公約施行現況的國際人權專家作出的81點「結論性意見」。其中,第47點明確指出「都更條例」違反了2009年總統簽署的兩公約。
施逸翔解釋,經過人權團體持續施壓,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終於明令內政部召開聽證會,討論修法事宜。另一方面,大法官「釋字709號」釋憲文也明令,應針對都市更新計畫的制度召開聽證會。
施逸翔指出,內政部今天卻違反了兩公約與憲法規定的程序正義,將規範在行政程序法內、具備法律效力的聽證會,自動降格為無法律效力,僅僅為「與民間團體充分溝通、尋求共識」的公聽會,理由竟是「修法屬立法院職權,內政部僅能使修法更加周延」。
文林苑都更案被強拆戶王廣樹則表示,台北市政府當初強拆他家的依據,正是今天公聽會要討論的「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雖然政府說要修法,但行政院版的修法草案換湯不換藥,還加上「得以斷水、斷電」等行政細節,人民連自力救濟的機會都被剝奪。
萬隆都更案的住戶陳淑蘭也說明,她是都更條例的釋憲申請人之一。陳淑蘭提到,建商大方建設早已申請強拆她家,除了要面對家被搶走的威脅外,家裡更曾發生歹徒潛入、拿刀架在妹妹脖子上的事情,歹徒還說「有人叫我來殺你,讓你好配合」。陳淑蘭高度懷疑這件事情與都更案有關,更認為黑白兩道的兩把刀都架在身上, 使她對生活感到恐懼。
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規畫系博士候選人王章凱則認為,「都市更新條例」打從一開始就違憲,不僅第36條的強拆條款有問題,第11條容許民間企業「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更是逾越都市計畫的權限,釀成許多爭議。王章凱批評,國家居然將都市更新計畫的權力交予私人建商。
此外,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吳若瑩也來到現場,說明都更所造成的迫遷形式很多,絕對不只是都更條例第36條中「強拆與強制權利變換」那麼簡單。她以日日春協會長久承租的文萌樓為例,說明文萌樓是台北最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公娼館,如今卻因為都市更新而面臨搬遷的命運。吳若瑩表示,現今的都更制度只是一種驅逐人民的手段,以安全、防災等公共利益為名,包裝炒作房地產的真正動機。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豪宅霸地千坪 新北今拆6處

「國家世紀館」豪宅社區昨天自行拆除開放空間違建。李定宇攝
開放空間還民「遲來正義 爽啦」
2013年06月20日
【李定宇╱新北報導】寸土寸金的新北市新板特區,豪宅每坪七十萬元起跳、每戶要價逾兩千萬元,但有六棟豪宅社區,卻被建商將容積獎勵的開放空間違規二次施工, 將開放空間變身為社區私用的公共設施,上述社區多年來遭警告裁罰未見改善,新北市工務局祭鐵腕,今天上午兵分六路強制拆除,還空間給公眾使用,民眾聽聞大讚:「遲來的正義,爽啦!」
新板特區實施獎勵計劃規範,只要建商願意在社區內提供大眾使用開放空間,就可依比例提高容積率,使社區蓋得更高、房屋也能賣得更多,但建商取得房屋使用執照 後,進行二次施工將原本的開放空間變成豪宅私人領域,違規做為接待大廳、交誼廳等設施。工務局統計,遭佔用的開放空間總計一千四百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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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級F1」違建未改善,工務局今強制拆除。黃仲明攝 |
開罰單未見改善
由 於開放空間屢遭民眾投訴,去年三月起,新北市工務局不斷發文要求改善,甚或開立罰單,但是「國家世紀館」、「國鼎」、「巴黎16區」、「畫世紀」、「權世 界」及「超級F1」六豪宅社區仍未見改善,由於多次溝通無效,加上監察院要求市府盡速處理,工務局今天上午九時召集拆除大隊、警察等約兩百人,兵分六路前 往六處豪宅強力拆除。
《蘋果》昨前往待拆除社區觀察,發現「畫世紀」社區一樓已架起圍籬,「國家世紀館」自行由工人拆除違建,但該社區一名江姓婦人不滿,嗆工務局:「外面那麼多違建不拆,為何要先拆我們?」
「住戶變受害者」
新板生活品質促進會理事長南順興也抱怨,很多住戶買房時,根本不知何謂開放空間,社區會有違建是政府與建商間的問題,不應該由住戶承擔後果,「強拆變成三輸的局面!」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指出,六處違規豪宅已多次要求改善,但社區卻視公權力為無物,對政府要求不予理會,基於社會公益及減少外界爭議,今天採取強拆手段,將開放空間還給市民使用。新北市胡先生說,難得政府不畏權勢值得鼓勵,「這是遲來的正義,爽啦!」
由 於開放空間屢遭民眾投訴,去年三月起,新北市工務局不斷發文要求改善,甚或開立罰單,但是「國家世紀館」、「國鼎」、「巴黎16區」、「畫世紀」、「權世 界」及「超級F1」六豪宅社區仍未見改善,由於多次溝通無效,加上監察院要求市府盡速處理,工務局今天上午九時召集拆除大隊、警察等約兩百人,兵分六路前 往六處豪宅強力拆除。
《蘋果》昨前往待拆除社區觀察,發現「畫世紀」社區一樓已架起圍籬,「國家世紀館」自行由工人拆除違建,但該社區一名江姓婦人不滿,嗆工務局:「外面那麼多違建不拆,為何要先拆我們?」
「住戶變受害者」
新板生活品質促進會理事長南順興也抱怨,很多住戶買房時,根本不知何謂開放空間,社區會有違建是政府與建商間的問題,不應該由住戶承擔後果,「強拆變成三輸的局面!」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指出,六處違規豪宅已多次要求改善,但社區卻視公權力為無物,對政府要求不予理會,基於社會公益及減少外界爭議,今天採取強拆手段,將開放空間還給市民使用。新北市胡先生說,難得政府不畏權勢值得鼓勵,「這是遲來的正義,爽啦!」
地主歧見 北市華園社區爆都更爭議
2013-6-20
〔記者林美芬、羅倩宜、陳品竹/台北報導〕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華園社區」地主向本報投訴,該社區是台北市劃定的都市更新範圍,整合十多年後,於民國一○○年以所有權人投票方式決定都更開發商,但地主之一的中國電器及順天建設疑惡意干擾都更案,欲吃下近三○○億元的巨大都更利益。
據了解,華園社區住戶為反制中國電器,各自購買中國電器的股票,預定在二十一日的股東大會上,以股東身分要求中國電器經營層給個交代。
90%住戶選揚昇建設實施
華 園社區住戶指出,該社區位於忠孝東路二段,緊鄰杭州北路及華山藝文特區,總面積約一九○○坪,由於屋齡超過四十年,九十二年被市政府劃入都更範圍。為進行 都更,當地住戶採市調方式選商,先請房仲公司調查附近房價,再依各建商提出的條件及建商商譽等進行投票,最後九十%住戶選出揚昇建設為實施者。
中電順天不表態卡住都更
不 過,包括中國電器臨忠孝東路的五個店面、順天建設的一戶住宅、東家建設臨忠孝東路的一個店面及五戶住宅都未表態。其中,中國電器授權委託順天建設擔任都更案實施者,但在住戶票選中,順天建設及東家建設都沒有被選上,中國電器及順天建設又強勢表態要介入都更案,使得都更案無法進行。
住戶指控,中國電器及順天都是上市公司,順天建設董事長柯興樹兼任中國電器常務董事,順天總經理巫國想任中國電器董事,卻以私相授受的方式委任開發者,有內線交易之嫌。
估計都更利益超過300億元
住戶表示,根據市調結果,該基地包括商業區及住三土地,預計可開發成一萬八千坪樓地板面積,若依附近新開發大樓售價一坪一五○萬元估算,都更利益達二七○億元。由於這塊基地更完整、又在公園內,住戶認為每坪有一八○萬元價值,總利益可能更高達三二四億元。
根據市調資料,中國電器在華園社區約有一六五坪土地,以權利變換列計,可有一九八○坪的開發權利,收益估有二十九.七億元至三十五.六四億元;但若以現況賣掉,一坪約有七○○萬元價值,收益約十一.五五億元,價差達二.五七倍至三.○八倍。
華園社區管委會證實上述投訴內容,主委謝淑伶、副主委潘信惠、監委郭康衡均表示,住戶苦惱已久,希望中國電器及順天建設能接受大多數住戶意見參與都更,或直接表態不參加,這樣就可將中國電器排除在都更案之外,華園社區才有機會都更成功。
順天︰自己人可以做更好
對 於住戶指控卡住華園社區都更案,中國電器總經理張志偉強調,絕對沒有拖延都更之意,也絕對沒有不願參與都更的意圖,反而擔心有心人士偏好特定建設公司;順 天建設發言人黃碩鵬則表示,大家的都更條件都一樣,為什麼順天不能做?而且,這個都更案由自己人來做,不是可以做得更好嗎?
〔記者林美芬、羅倩宜、陳品竹/台北報導〕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華園社區」地主向本報投訴,該社區是台北市劃定的都市更新範圍,整合十多年後,於民國一○○年以所有權人投票方式決定都更開發商,但地主之一的中國電器及順天建設疑惡意干擾都更案,欲吃下近三○○億元的巨大都更利益。
據了解,華園社區住戶為反制中國電器,各自購買中國電器的股票,預定在二十一日的股東大會上,以股東身分要求中國電器經營層給個交代。
90%住戶選揚昇建設實施
華 園社區住戶指出,該社區位於忠孝東路二段,緊鄰杭州北路及華山藝文特區,總面積約一九○○坪,由於屋齡超過四十年,九十二年被市政府劃入都更範圍。為進行 都更,當地住戶採市調方式選商,先請房仲公司調查附近房價,再依各建商提出的條件及建商商譽等進行投票,最後九十%住戶選出揚昇建設為實施者。
中電順天不表態卡住都更
不 過,包括中國電器臨忠孝東路的五個店面、順天建設的一戶住宅、東家建設臨忠孝東路的一個店面及五戶住宅都未表態。其中,中國電器授權委託順天建設擔任都更案實施者,但在住戶票選中,順天建設及東家建設都沒有被選上,中國電器及順天建設又強勢表態要介入都更案,使得都更案無法進行。
住戶指控,中國電器及順天都是上市公司,順天建設董事長柯興樹兼任中國電器常務董事,順天總經理巫國想任中國電器董事,卻以私相授受的方式委任開發者,有內線交易之嫌。
估計都更利益超過300億元
住戶表示,根據市調結果,該基地包括商業區及住三土地,預計可開發成一萬八千坪樓地板面積,若依附近新開發大樓售價一坪一五○萬元估算,都更利益達二七○億元。由於這塊基地更完整、又在公園內,住戶認為每坪有一八○萬元價值,總利益可能更高達三二四億元。
根據市調資料,中國電器在華園社區約有一六五坪土地,以權利變換列計,可有一九八○坪的開發權利,收益估有二十九.七億元至三十五.六四億元;但若以現況賣掉,一坪約有七○○萬元價值,收益約十一.五五億元,價差達二.五七倍至三.○八倍。
華園社區管委會證實上述投訴內容,主委謝淑伶、副主委潘信惠、監委郭康衡均表示,住戶苦惱已久,希望中國電器及順天建設能接受大多數住戶意見參與都更,或直接表態不參加,這樣就可將中國電器排除在都更案之外,華園社區才有機會都更成功。
順天︰自己人可以做更好
對 於住戶指控卡住華園社區都更案,中國電器總經理張志偉強調,絕對沒有拖延都更之意,也絕對沒有不願參與都更的意圖,反而擔心有心人士偏好特定建設公司;順 天建設發言人黃碩鵬則表示,大家的都更條件都一樣,為什麼順天不能做?而且,這個都更案由自己人來做,不是可以做得更好嗎?
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分區變更回饋 京華城向私地主討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陳威任/台北報導】 2013.05.09 03:40 am
京華城所屬京都建設公司去年11月間,發存證信函要求同開發街廓中17名私地主,返還87年間由京華城代墊的1億多的變更回饋費用。市議員陳孋輝昨天抨擊,京華城開發案限制私地主土地開發,如今得了便宜還賣乖合理嗎?
京都建設表示,當年的開發計畫一切依照市府規定辦理,審議過程也沒有居民表示反對意見,從工業區變更地目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周邊地主都共享實質利益,因此要求地主給付「代捐贈費用」,多次協調未達共識,京都建設才提求償訴訟。
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表示,當初市府是依都市計畫審議結果,要求威京公司回饋30%公共設施,未規定回饋須由計畫範圍內全部土地所有權人按持有比分攤,也沒有為特定地主利益而變更使用分區情形。
京華城購物中心早期為唐榮鐵工廠土地。76年由威京集團購得後,79年都委會通過土地由工業區變更為商三特用地。
因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當時都委會要求,開發案應捐出基地範圍內30%土地面積,作為公園、廣場提供公眾使用。
當時為避免鄰近剩餘工業區土地變畸零地,都委會也要求變更案應採大街廓整體開發為原則,「整體規劃、分期開發」,包含南側17個私地主私地全部納入。
當時京華城為盡速取得建照,87年捐贈名下7913平方公尺土地給北市府,92年捐贈2.2億元興建偶戲博物館。
因京華城認為,捐贈土地與偶戲館興建經費中,部分是為私地主代墊,去年11月發出存證信函,要求17名私地主應給付1億448萬6846元給京華城。
議員陳孋輝昨天指出,被劃入整體開發的八德路四段106巷私地主,住宅的4層樓老舊公寓如昔,當初並未實質參與開發,如今一夕間全成被告,背負千萬元債務,情何以堪?
京華城所屬京都建設公司去年11月間,發存證信函要求同開發街廓中17名私地主,返還87年間由京華城代墊的1億多的變更回饋費用。市議員陳孋輝昨天抨擊,京華城開發案限制私地主土地開發,如今得了便宜還賣乖合理嗎?
京都建設表示,當年的開發計畫一切依照市府規定辦理,審議過程也沒有居民表示反對意見,從工業區變更地目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周邊地主都共享實質利益,因此要求地主給付「代捐贈費用」,多次協調未達共識,京都建設才提求償訴訟。
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表示,當初市府是依都市計畫審議結果,要求威京公司回饋30%公共設施,未規定回饋須由計畫範圍內全部土地所有權人按持有比分攤,也沒有為特定地主利益而變更使用分區情形。
京華城購物中心早期為唐榮鐵工廠土地。76年由威京集團購得後,79年都委會通過土地由工業區變更為商三特用地。
因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當時都委會要求,開發案應捐出基地範圍內30%土地面積,作為公園、廣場提供公眾使用。
當時為避免鄰近剩餘工業區土地變畸零地,都委會也要求變更案應採大街廓整體開發為原則,「整體規劃、分期開發」,包含南側17個私地主私地全部納入。
當時京華城為盡速取得建照,87年捐贈名下7913平方公尺土地給北市府,92年捐贈2.2億元興建偶戲博物館。
因京華城認為,捐贈土地與偶戲館興建經費中,部分是為私地主代墊,去年11月發出存證信函,要求17名私地主應給付1億448萬6846元給京華城。
議員陳孋輝昨天指出,被劃入整體開發的八德路四段106巷私地主,住宅的4層樓老舊公寓如昔,當初並未實質參與開發,如今一夕間全成被告,背負千萬元債務,情何以堪?
京華城早年工變商 追討代墊私地主回饋金
2013-5-9
地主:當初未同意
〔記者劉榮、陳永吉、郭安家/台北報導〕京華城由商業區改蓋豪宅的傳言不斷,緊鄰京華成的八德路四段一○六巷十七戶私地主,去年十一月起,陸續收到京華城同集團的開發公司寄出的存證信函,被要求返還數百萬到一千多萬元的「代捐贈費用」,無端成為被告的住戶追查下,才知是當年工業區變更商業區被「代墊」回饋金, 如今天外飛來一筆天價欠款。
威京:市府同意土地變更 京都建設先代捐地
威京集團總管理處協理宋堃仁說,這些地主要自行做都市更新,被都發局要求必須先解決京都公司捐地私權糾紛,雙方經過多次協調未達成共識,所以京都建設才提出求償訴訟;「當初沒有京都建設的捐地,這些地主現在就沒有商業區的土地能使用」,「到底是誰占誰便宜?」
都發局:私權糾紛政府管不到
對於京華城爭議,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說,民國八十年公告都市計畫變更後,也一併將十七位地主持有地變更為商業區,無論任何都適用,至於京華城與私地主間糾紛屬私權,市府管不到。
二○○一年落成的京華城購物中心,曾創下從工廠改建百貨首例,都發局去年證實,京華城確實探詢尋求轉型,預定把三成的商場變住宅。
台北市議員陳孋輝指出,威京公司開發京華城時,當時北市府要求捐地三十%,並捐贈二億二千萬元回饋金闢建公園及台北偶戲館等設施,才順利成為第一宗由工業區直接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的案例。
陳孋輝表示,當初北市府通過變更地目的基地,包括現在八德路四段、東寧路、八德路四段一○六巷所圍地區,也就是早年唐榮鐵工廠的土地,如今無端成為京華城被告的十七個私地主,就住在此基地旁,但並未參與京華城「捐地換變更」的計畫。
陳孋輝表示,當時該基地由工業區變成商業區,除了捐地,還必須繳回饋金,京華城為了迅速順利,竟然擅自未徵得十七戶私地主同意,就依土地持分比例向市府「代墊」回饋金。
以八德路一○六巷一號四層樓公寓、住了四十多年的黃老太太說,他和兩個兒子共擁有四間房,基地並不在早年唐榮鐵工廠範圍內,卻只因市府要求財團「整地開發」就被劃入,「我看到訴狀嚇了一跳,京都公司竟然要求我們要付近四千萬元的代墊金。」
陳孋輝表示,八十一年到八十二年期間,當時威京開發公司找小地主協調,期間市府畸零地調處委員會也記錄,私地主都無意共同開發,威京也從沒拿過同意書,但市府在八十二年七月卻准許威京合併公有擬合併地,「都市計畫變更已淪為不肖財團的提款機。」
宋堃仁解釋說,京華城進行土地變更時,京都建設尋求收購區內的全部土地,但二、三十個地主坐地起價,北市府同意仍可進行土地變更,京都建設等於代替那些沒有同意合建的小地主捐地。
地主:當初未同意
〔記者劉榮、陳永吉、郭安家/台北報導〕京華城由商業區改蓋豪宅的傳言不斷,緊鄰京華成的八德路四段一○六巷十七戶私地主,去年十一月起,陸續收到京華城同集團的開發公司寄出的存證信函,被要求返還數百萬到一千多萬元的「代捐贈費用」,無端成為被告的住戶追查下,才知是當年工業區變更商業區被「代墊」回饋金, 如今天外飛來一筆天價欠款。
威京:市府同意土地變更 京都建設先代捐地
威京集團總管理處協理宋堃仁說,這些地主要自行做都市更新,被都發局要求必須先解決京都公司捐地私權糾紛,雙方經過多次協調未達成共識,所以京都建設才提出求償訴訟;「當初沒有京都建設的捐地,這些地主現在就沒有商業區的土地能使用」,「到底是誰占誰便宜?」
都發局:私權糾紛政府管不到
對於京華城爭議,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說,民國八十年公告都市計畫變更後,也一併將十七位地主持有地變更為商業區,無論任何都適用,至於京華城與私地主間糾紛屬私權,市府管不到。
二○○一年落成的京華城購物中心,曾創下從工廠改建百貨首例,都發局去年證實,京華城確實探詢尋求轉型,預定把三成的商場變住宅。
台北市議員陳孋輝指出,威京公司開發京華城時,當時北市府要求捐地三十%,並捐贈二億二千萬元回饋金闢建公園及台北偶戲館等設施,才順利成為第一宗由工業區直接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的案例。
陳孋輝表示,當初北市府通過變更地目的基地,包括現在八德路四段、東寧路、八德路四段一○六巷所圍地區,也就是早年唐榮鐵工廠的土地,如今無端成為京華城被告的十七個私地主,就住在此基地旁,但並未參與京華城「捐地換變更」的計畫。
陳孋輝表示,當時該基地由工業區變成商業區,除了捐地,還必須繳回饋金,京華城為了迅速順利,竟然擅自未徵得十七戶私地主同意,就依土地持分比例向市府「代墊」回饋金。
以八德路一○六巷一號四層樓公寓、住了四十多年的黃老太太說,他和兩個兒子共擁有四間房,基地並不在早年唐榮鐵工廠範圍內,卻只因市府要求財團「整地開發」就被劃入,「我看到訴狀嚇了一跳,京都公司竟然要求我們要付近四千萬元的代墊金。」
陳孋輝表示,八十一年到八十二年期間,當時威京開發公司找小地主協調,期間市府畸零地調處委員會也記錄,私地主都無意共同開發,威京也從沒拿過同意書,但市府在八十二年七月卻准許威京合併公有擬合併地,「都市計畫變更已淪為不肖財團的提款機。」
宋堃仁解釋說,京華城進行土地變更時,京都建設尋求收購區內的全部土地,但二、三十個地主坐地起價,北市府同意仍可進行土地變更,京都建設等於代替那些沒有同意合建的小地主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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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鄰京華城(右)的17戶4層樓公寓住戶(左下方),陸續收到京華城索取天價「代捐贈費用」的存證信函,一夕之間全成被告。 (記者劉榮攝) |
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竹圍拒高樓 坡地26層樓建案 鄰里反彈
2013-5-7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規定,淡水河岸高樓建物「須低於山稜線二十%」,有建商在山坡規劃二十六層樓高海景住宅,引起周邊住戶質疑不僅阻擋景觀,更有安全疑慮。城鄉發展局解釋,此案仍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查,但資料顯示未超出山稜線,一切合法。
據了解,居民擔憂目前竹圍地區還有八至十個建案正在規劃,建商以此案為指標,若此案通過,勢必開啟竹圍山坡地蓋高樓先例,後果難以收拾。已有上百名住戶連署向市議員鄭戴麗香陳情。
當地住戶︰現有住宅最高七層樓
當地住戶蘇廷弘說,中正東路竹圍國小後方這一區,現有住宅最高點是「秀山莊」,有七層樓高,仍在山稜線之下。達麗建設打算在一千兩百坪都市計畫分區「住一」 (低密度住宅區)蓋二十六層高樓,基地海拔四十八.八公尺,若蓋九十公尺高的大樓,等於已超出山稜線四十五公尺,也將影響「竹林」、「俠隱」、「天外天」、「秀山莊」四個社區整體環境;建物突兀,遮蔽視野,產生極大壓迫感,嚴重破壞景觀。
城鄉局︰已放寬山坡地建物高度
城鄉局都市更新處事業計畫科科長程靜如表示,此案在一○一年三月十九日送件,目前已交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查,尚未定案,建商均按相關規定申請,也通過山坡地及都市設計審查,資料顯示未超出山稜線,一切合乎法規;市政府在一百年一月修訂變更「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 允許山坡地建物放寬高度,一百公尺以下量體不受限制。
達麗建設公司規劃部經理林映如強調,所有申請程序皆合乎法令,由市府主管機關審查把 關;公司也釋出善意,和社區住戶溝通協調,無償開放六百平方公尺廣場供公眾使用,周邊環境綠美化,改造竹圍國小校門口及人行道,協助自來水、瓦斯等管線接管工程,若住戶仍有疑慮,他們樂意說明,也願聽取意見。
蘇廷弘說,以「GOOGLE EARTH」電腦軟體測量,結果顯示這個建案超出山脊線及天際線,建商可能利用容積移轉及容積獎勵讓樓層越蓋越高,他擔憂山坡地承受不住大雨及颱風侵襲,昔日汐止林肯大郡土石流悲劇恐重演。
程靜如回應,已請建商提送相關文件及報告給陳情人,若雙方仍有爭議,將召開協調會,有需要將委請第三公證單位重新測量,釐清疑慮。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規定,淡水河岸高樓建物「須低於山稜線二十%」,有建商在山坡規劃二十六層樓高海景住宅,引起周邊住戶質疑不僅阻擋景觀,更有安全疑慮。城鄉發展局解釋,此案仍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查,但資料顯示未超出山稜線,一切合法。
據了解,居民擔憂目前竹圍地區還有八至十個建案正在規劃,建商以此案為指標,若此案通過,勢必開啟竹圍山坡地蓋高樓先例,後果難以收拾。已有上百名住戶連署向市議員鄭戴麗香陳情。
當地住戶︰現有住宅最高七層樓
當地住戶蘇廷弘說,中正東路竹圍國小後方這一區,現有住宅最高點是「秀山莊」,有七層樓高,仍在山稜線之下。達麗建設打算在一千兩百坪都市計畫分區「住一」 (低密度住宅區)蓋二十六層高樓,基地海拔四十八.八公尺,若蓋九十公尺高的大樓,等於已超出山稜線四十五公尺,也將影響「竹林」、「俠隱」、「天外天」、「秀山莊」四個社區整體環境;建物突兀,遮蔽視野,產生極大壓迫感,嚴重破壞景觀。
城鄉局︰已放寬山坡地建物高度
城鄉局都市更新處事業計畫科科長程靜如表示,此案在一○一年三月十九日送件,目前已交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查,尚未定案,建商均按相關規定申請,也通過山坡地及都市設計審查,資料顯示未超出山稜線,一切合乎法規;市政府在一百年一月修訂變更「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 允許山坡地建物放寬高度,一百公尺以下量體不受限制。
達麗建設公司規劃部經理林映如強調,所有申請程序皆合乎法令,由市府主管機關審查把 關;公司也釋出善意,和社區住戶溝通協調,無償開放六百平方公尺廣場供公眾使用,周邊環境綠美化,改造竹圍國小校門口及人行道,協助自來水、瓦斯等管線接管工程,若住戶仍有疑慮,他們樂意說明,也願聽取意見。
蘇廷弘說,以「GOOGLE EARTH」電腦軟體測量,結果顯示這個建案超出山脊線及天際線,建商可能利用容積移轉及容積獎勵讓樓層越蓋越高,他擔憂山坡地承受不住大雨及颱風侵襲,昔日汐止林肯大郡土石流悲劇恐重演。
程靜如回應,已請建商提送相關文件及報告給陳情人,若雙方仍有爭議,將召開協調會,有需要將委請第三公證單位重新測量,釐清疑慮。
相關新聞 : 淡水河岸建案 須低於山稜線20%
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改建糾紛 大慶信義福邨嘗苦果
2013-04-27 01:54 中國時報 【陳俊雄/新北報導】
因都更衍生糾紛的土城區「大慶信義福邨」,臨金城路的原四十戶住宅已改建完成,但部分社區住戶表示,在少數人主導下,社區卅二名住戶竟能否決其餘五十八戶意見及全社區改建計畫,不僅連同樣受災嚴重的八戶居民,最終未能分配到房屋、僅能領取現金,也讓後棟五十戶居民生活在不知房屋何時倒塌的恐懼當中。
住戶表示,五樓建築的信義福邨社區共有九十戶,由於地震搖動方向不同,雖然幸運躲過九二一,最終卻仍敵不過三三一地震的侵襲,此時社區居民才發現建商竟涉嫌偷工減料。
三三一地震造成臨金城路的前棟四十戶成為危樓。包括前棟八戶、後棟五十戶共五十八戶社區居民,基於「一幢不能分割」希望能一起改建,但最終卻由少數人以假性分割主導改建案,改建範圍則僅及於受損嚴重的前棟。
居民透露,當初投下反對票的八戶住戶,在改建完成後並未分配到房屋,而是透過鑑價將現金提存到銀行等待八戶領取。居民推測會提出都更釋憲者,應就是這八戶住戶。
居民說,這八戶只能拿現金、卻未分得房屋的住戶,算是損失慘重;住在偷工減料、房屋龜裂的其餘五十名住戶,也只能無奈地生活在恐懼中。
因都更衍生糾紛的土城區「大慶信義福邨」,臨金城路的原四十戶住宅已改建完成,但部分社區住戶表示,在少數人主導下,社區卅二名住戶竟能否決其餘五十八戶意見及全社區改建計畫,不僅連同樣受災嚴重的八戶居民,最終未能分配到房屋、僅能領取現金,也讓後棟五十戶居民生活在不知房屋何時倒塌的恐懼當中。
住戶表示,五樓建築的信義福邨社區共有九十戶,由於地震搖動方向不同,雖然幸運躲過九二一,最終卻仍敵不過三三一地震的侵襲,此時社區居民才發現建商竟涉嫌偷工減料。
三三一地震造成臨金城路的前棟四十戶成為危樓。包括前棟八戶、後棟五十戶共五十八戶社區居民,基於「一幢不能分割」希望能一起改建,但最終卻由少數人以假性分割主導改建案,改建範圍則僅及於受損嚴重的前棟。
居民透露,當初投下反對票的八戶住戶,在改建完成後並未分配到房屋,而是透過鑑價將現金提存到銀行等待八戶領取。居民推測會提出都更釋憲者,應就是這八戶住戶。
居民說,這八戶只能拿現金、卻未分得房屋的住戶,算是損失慘重;住在偷工減料、房屋龜裂的其餘五十名住戶,也只能無奈地生活在恐懼中。
2012年12月3日 星期一
乾兒子借住 冒領都更補償金拆屋
2012-12-03 01:07 中國時報 【張企群/台北報導】
我的房子怎麼不見了!長年旅居海外的朱林姓老婦,日前返國赫見萬華區西園路舊宅,竟被拆得一乾二淨,詢問鄰居才知房子被列都市更新案,借住十餘年的劉姓乾兒子佯稱屋主,冒名領走建商發放的近兩百萬元補償金,憤而怒告乾兒子詐欺。
這起都更補償費屋主鬧雙胞的地點,位在台北市萬華區西園二段的老舊住宅社區,建商已陸續取得近千坪的土地,並針對地上物拆除完成補償費發放,整起都更案已進入最後階段。
不料,日前一名朱林姓婦人和她的子女,突然找上建商理論,質問建商憑什麼拆掉她的房子?令建商傻眼。
婦人表示,她身體狀況不好又長年旅居美國與子女同住,十餘年前將西園路二段的老家借給認她當乾媽的劉姓男子居住,一毛租金未收,最近幾年沒空到西園路看房子,直到日前返國,心血來潮去走了一下,沒想到房子竟被拆光,劉男也不知去向。
面對屋主鬧雙胞,建商也始料未及,無奈表示,當初劉男曾拿出房子戶籍謄本為證,他們也詢問過當地里長和附近住戶,都說劉男就是屋主,他們才與劉男簽下協議書,並發給一百九十餘萬元的地上物拆遷補償金。
警方指出,朱林婦指稱房子是給劉男借住,並非無償讓渡所有權,補償金應該歸她所有,如今房子被拆得一乾二淨,她卻一毛錢都沒拿到,怒告劉男冒名盜領,全案由萬華警分局偵辦。
我的房子怎麼不見了!長年旅居海外的朱林姓老婦,日前返國赫見萬華區西園路舊宅,竟被拆得一乾二淨,詢問鄰居才知房子被列都市更新案,借住十餘年的劉姓乾兒子佯稱屋主,冒名領走建商發放的近兩百萬元補償金,憤而怒告乾兒子詐欺。
這起都更補償費屋主鬧雙胞的地點,位在台北市萬華區西園二段的老舊住宅社區,建商已陸續取得近千坪的土地,並針對地上物拆除完成補償費發放,整起都更案已進入最後階段。
不料,日前一名朱林姓婦人和她的子女,突然找上建商理論,質問建商憑什麼拆掉她的房子?令建商傻眼。
婦人表示,她身體狀況不好又長年旅居美國與子女同住,十餘年前將西園路二段的老家借給認她當乾媽的劉姓男子居住,一毛租金未收,最近幾年沒空到西園路看房子,直到日前返國,心血來潮去走了一下,沒想到房子竟被拆光,劉男也不知去向。
面對屋主鬧雙胞,建商也始料未及,無奈表示,當初劉男曾拿出房子戶籍謄本為證,他們也詢問過當地里長和附近住戶,都說劉男就是屋主,他們才與劉男簽下協議書,並發給一百九十餘萬元的地上物拆遷補償金。
警方指出,朱林婦指稱房子是給劉男借住,並非無償讓渡所有權,補償金應該歸她所有,如今房子被拆得一乾二淨,她卻一毛錢都沒拿到,怒告劉男冒名盜領,全案由萬華警分局偵辦。
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正義國宅地主遭槍殺案 建商無罪定讞
2012年11月26日16:08
北市正義國宅住戶代表王克強3年前遭槍殺案,檢方據附近監視器及住戶證詞,認定是建商龍聯建設董事長葉松年因都更案延宕,教唆外甥沈宗基行兇,一審沈被認定是槍手判無期徒刑,葉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高院更審認為,葉雖懷疑王克強阻撓住戶簽訂協議書,致都更案遲無法完成,但若殺了王克強反可能致都更有變數,且葉與死者王克強已約好案發當天見面,檢方無直 接證據證明葉教唆殺人,維持葉無罪判決。至於沈宗基部分,高院認為,檢方未提出沈出現在案發現場的監視畫面,改判沈無罪。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葉松年獲得無罪定讞,沈宗基部分則被再次發回更審。

龍聯建設董事長葉松年。資料照片

沈宗基(圖)案發前一天在槍擊現場出現。翻拍畫面
北市正義國宅住戶代表王克強3年前遭槍殺案,檢方據附近監視器及住戶證詞,認定是建商龍聯建設董事長葉松年因都更案延宕,教唆外甥沈宗基行兇,一審沈被認定是槍手判無期徒刑,葉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高院更審認為,葉雖懷疑王克強阻撓住戶簽訂協議書,致都更案遲無法完成,但若殺了王克強反可能致都更有變數,且葉與死者王克強已約好案發當天見面,檢方無直 接證據證明葉教唆殺人,維持葉無罪判決。至於沈宗基部分,高院認為,檢方未提出沈出現在案發現場的監視畫面,改判沈無罪。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葉松年獲得無罪定讞,沈宗基部分則被再次發回更審。
龍聯建設董事長葉松年。資料照片
沈宗基(圖)案發前一天在槍擊現場出現。翻拍畫面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有居民反對 嗆「抗爭更甚文林苑」
2012-11-14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北市首宗「一坪換一坪」老舊公寓都更案通過,地點位於南港路一段及興東街口。贊成者欣喜案子談了八年終於通過;反對者痛批市府比共產黨還惡劣,未來不排除以比市府拆除文林苑更激烈的手段抗爭。
從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就開始配合市府推動此都更案的南港七二○地號更新會理事長王煉照表示,這一帶都是民國四十三年興建的老房子,衛生條件差,加上地處低窪, 經常一下大雨就淹水,老屋改建是絕對必要的,「當地居民三分之二都同意改建,不然市府怎麼可能宣布都更案通過,建商也舉辦過多次公聽會,讓一切資訊透明 化,我鼓勵反對者多參與會議,對都更案進行了解,這樣才不會道聽途說,土地所有權人自己就可以是內行人。」
居民劉先生則持反對意見,直言 「一坪換一坪」根本是一場騙局,扣除公設、建蔽率,未來實際居住坪數大縮水,無法擁有百分之百的使用率,懷疑建商找來幽靈人口,投下都更贊同票;他指出, 建商曾多次前來遊說,並採個別擊破法,「每次建商來都會說,就差你還沒簽同意書了。」讓他很反感,他強調,並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但都更條件不好、細節也都未談定,教他如何接受,「反正我的房子現在還是好好的,不是說倒就倒,幹嘛急著都更。」
反對都更的住戶王孟子,也批評郝市府漠視居民權利, 大罵市府不把當地居民當人看,比共產黨還惡劣,與財團掛勾圈地,都更案通過他完全不知情,「我每天都睡不好,擔心祖先留下的土地財產不見了,市府根本是土匪。」他表示如市府堅持都更,他將採取比文林苑更激烈的手段捍衛自身權益。
建商︰多去了解獎勵條件
此樁都更案實施者興富發建設公司,九十九年就在南港路一段設立辦公室,興富發開發部陳俊廷表示,反對居民可能不清楚實際獎勵條件,因他們都不願出來開會,未來會努力與居民溝通。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北市首宗「一坪換一坪」老舊公寓都更案通過,地點位於南港路一段及興東街口。贊成者欣喜案子談了八年終於通過;反對者痛批市府比共產黨還惡劣,未來不排除以比市府拆除文林苑更激烈的手段抗爭。
從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就開始配合市府推動此都更案的南港七二○地號更新會理事長王煉照表示,這一帶都是民國四十三年興建的老房子,衛生條件差,加上地處低窪, 經常一下大雨就淹水,老屋改建是絕對必要的,「當地居民三分之二都同意改建,不然市府怎麼可能宣布都更案通過,建商也舉辦過多次公聽會,讓一切資訊透明 化,我鼓勵反對者多參與會議,對都更案進行了解,這樣才不會道聽途說,土地所有權人自己就可以是內行人。」
居民劉先生則持反對意見,直言 「一坪換一坪」根本是一場騙局,扣除公設、建蔽率,未來實際居住坪數大縮水,無法擁有百分之百的使用率,懷疑建商找來幽靈人口,投下都更贊同票;他指出, 建商曾多次前來遊說,並採個別擊破法,「每次建商來都會說,就差你還沒簽同意書了。」讓他很反感,他強調,並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但都更條件不好、細節也都未談定,教他如何接受,「反正我的房子現在還是好好的,不是說倒就倒,幹嘛急著都更。」
反對都更的住戶王孟子,也批評郝市府漠視居民權利, 大罵市府不把當地居民當人看,比共產黨還惡劣,與財團掛勾圈地,都更案通過他完全不知情,「我每天都睡不好,擔心祖先留下的土地財產不見了,市府根本是土匪。」他表示如市府堅持都更,他將採取比文林苑更激烈的手段捍衛自身權益。
建商︰多去了解獎勵條件
此樁都更案實施者興富發建設公司,九十九年就在南港路一段設立辦公室,興富發開發部陳俊廷表示,反對居民可能不清楚實際獎勵條件,因他們都不願出來開會,未來會努力與居民溝通。
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監委:按日本規定 王家需劃出文林苑外
新頭殼newtalk 2012.10.05 記者林朝億/台北報導
台灣都市更新爭議不斷。監察院昨天通過對於內政部的糾正案。提案監委李炳南今(5)日指出,內政部、台北市政府對於劃定更新地區與單元的具體認定標準及應踐行程序並不清楚。以日本為例,都更若牽涉到獨立產權者,則必須得到該棟建築物所有人同意,若以文林苑為例,王家不同意,就必須將其劃出更新區域。
監察院於今天公布的糾正案文指出,台灣都更推動過程中,業者、政府及地主間缺乏信任是目前最大的問題,也造成都更績效不彰。但作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卻未能建立值得信任的協商平台,也未能就缺乏劃定更新地區具體認定標準進行改善。
李炳南指出,他們是就都更制度性所面臨通案性的問題進行糾正。最近(7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才剛針對台北市仁愛路2段38巷與杭州南路1段101巷間的都更案,判決台北市府敗訴,「讓政府有點丟臉」。
在該都更案裡,北市府以「建築物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等理由,劃定都更區域。但最高法院認為,該街廓內的建築物,耐用年數至少尚有21、22、28及47年以上,甚至有鋼筋混凝土建物,屋齡僅有12年,根本沒有重建更新之必要。
李炳南說,現在強迫參與的多數決也是有疑慮的。監院已請內政部檢討改進。他以日本為例說,他們也是3/4多數決。但牽涉到人民的財產權,建商發出信函後,需得到地主的明確同意回函,才算同意。但台灣正好顛倒,沒有回覆就等於默認。
他進一步說,如果該建物是獨立產權者,則還必須得到該棟建築物同意才得以納入都更範圍,如果該建築物所有人不同意,就得將其排除在都更範圍外。以這個標準來看,不管是文林苑或仁愛路二段38巷的案子,都必須將該獨立建築物劃分在外。
同時,監委劉玉山也指出,在都更過程裡,並沒有一個值得信任的爭議仲裁機關。對於地價,任由建商委由估價師估算,而建商(業者)卻又可能高估建築費,作為誘因的容積獎勵應該是直接鼓勵地主的,成果卻被建商拿去,造成地主與建商間互信基礎薄弱。
他強調,台灣以民辦為主,公辦為例外,不僅無法落實增進公共利益,也造成私人利益衝突不斷。反觀香港,卻是由政府出資成立的「市區重建局」(URA)。
他說,都市更新的目的是要改進窳陋地區,對於開發後有利可圖之高地價地區,開發商往往會積極介入整合,但對於真正窳陋地區、難以進入巷道、產權複雜、公共設施破舊雜亂、開發後售價難以提高之地區,較難有效引導開發商介入。因此,監委認為,都更應該以公辦為原則,以產生示範效果。
台灣都市更新爭議不斷。監察院昨天通過對於內政部的糾正案。提案監委李炳南今(5)日指出,內政部、台北市政府對於劃定更新地區與單元的具體認定標準及應踐行程序並不清楚。以日本為例,都更若牽涉到獨立產權者,則必須得到該棟建築物所有人同意,若以文林苑為例,王家不同意,就必須將其劃出更新區域。
監察院於今天公布的糾正案文指出,台灣都更推動過程中,業者、政府及地主間缺乏信任是目前最大的問題,也造成都更績效不彰。但作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卻未能建立值得信任的協商平台,也未能就缺乏劃定更新地區具體認定標準進行改善。
李炳南指出,他們是就都更制度性所面臨通案性的問題進行糾正。最近(7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才剛針對台北市仁愛路2段38巷與杭州南路1段101巷間的都更案,判決台北市府敗訴,「讓政府有點丟臉」。
在該都更案裡,北市府以「建築物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等理由,劃定都更區域。但最高法院認為,該街廓內的建築物,耐用年數至少尚有21、22、28及47年以上,甚至有鋼筋混凝土建物,屋齡僅有12年,根本沒有重建更新之必要。
李炳南說,現在強迫參與的多數決也是有疑慮的。監院已請內政部檢討改進。他以日本為例說,他們也是3/4多數決。但牽涉到人民的財產權,建商發出信函後,需得到地主的明確同意回函,才算同意。但台灣正好顛倒,沒有回覆就等於默認。
他進一步說,如果該建物是獨立產權者,則還必須得到該棟建築物同意才得以納入都更範圍,如果該建築物所有人不同意,就得將其排除在都更範圍外。以這個標準來看,不管是文林苑或仁愛路二段38巷的案子,都必須將該獨立建築物劃分在外。
同時,監委劉玉山也指出,在都更過程裡,並沒有一個值得信任的爭議仲裁機關。對於地價,任由建商委由估價師估算,而建商(業者)卻又可能高估建築費,作為誘因的容積獎勵應該是直接鼓勵地主的,成果卻被建商拿去,造成地主與建商間互信基礎薄弱。
他強調,台灣以民辦為主,公辦為例外,不僅無法落實增進公共利益,也造成私人利益衝突不斷。反觀香港,卻是由政府出資成立的「市區重建局」(URA)。
他說,都市更新的目的是要改進窳陋地區,對於開發後有利可圖之高地價地區,開發商往往會積極介入整合,但對於真正窳陋地區、難以進入巷道、產權複雜、公共設施破舊雜亂、開發後售價難以提高之地區,較難有效引導開發商介入。因此,監委認為,都更應該以公辦為原則,以產生示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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